智財權不是好東西。
身為靠智財權領薪水吃飯的一分子,仍然認為智財權不是好東西。
人類科技文化發展自古以來從來都不依賴智財權,今後也不需要智財權來發展科技文化。
今日的智財權不但無助於技術文化發展,而且已成為妨礙他人發展技術文化來圖利的工
具。
什麼是智財權?智財權的本意是藉由給與創作者一定程度的排他特權,來鼓勵發明創作
者公開其發明創作不藏私,以利其他人更進一步的發明與創作。這個本意無疑是良善的。
但實務上專利權的運用是不僅絕不公開關鍵KNOW HOW,藏私者仍然藏私,而且靠著專利
戰略來排除其他企業競爭,排除其他的人發展技術。著作權?那更荒唐了。什麼是「一
定程度的排他權」?為了那死老鼠,著作權可以是「永無止境的排他權」。
智財權是資本主義下產出的最大怪物。智財權違反人類分享、創作的天性本能,靠著禁
止其他人創作來生產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