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酒駕罰則可以越改越重被抓到就是9萬加交通講習,但是毒食品事件的罰則卻那麼
輕呢? 塑化劑主犯罰1年半加30萬罰金,這次的義美過期原料販賣罰6萬以上600萬以下,
也就是說牽涉全國民眾的健康重大事件最高最高才罰600萬跟廠商所獲得的利益實在不成
比例處罰過輕也讓廠商不痛不癢沒有嚇阻力,難怪廠商都在食品加工上亂搞,但是人民對
此反應卻沒有酒駕大。現在的毒食品事件都是發生10幾年以上影響範圍廣泛,幾乎可說每
個人或多或少都吃到過,你我的健康不知不覺被不肖廠商偷走不會感到憤怒嗎?
我覺得立委諸公們請這視罰則過輕的問題。不過這些廠商實力雄厚,應該沒有像修改酒駕
罰則單純多吧?
人民該醒醒了,別再輕饒這些無良廠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