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瓜標條款通過....想必最爽的當然是冬瓜標無誤 但其它民代也在跟著暗爽
利用冬瓜標來當目標物 做人情給他 朝野二大黨合力賣人情 所謂人情債要還
只是朝野交相賊的最好聽的理由
為什麼叫冬瓜標條款 因為他是公認利用"公款吃吃喝喝最公開又最敢做的"
那冬瓜標會在意嗎 相信不會 因為他這麼做已經 頂港有名聲 下港有出名了
免刑最實在 反正他的風格就這樣 能回家最重要 他又不是走形像路線的 他在意什麼[B
其它民代正在暗爽 以後如果至少可以大搖大擺用公款吃喝 不必怕成為第二個冬瓜標了
但是如果你學核四公投 先在媒体上炒作這個會計法修訂案"用公款吃喝除罪化"
相信沒有一個在意形像的立委願意扛下這個罪名
你沒見到這個法案通過隔天 某個謝系立委出面砲口向內的叫某個先拜立委出來交待一下
交待??? 去五金行找啦.... 就不要有一天這個立委被周刊爆料 用某單位的公款吃喝
又要好名聲 又要實質的暗爽 天下沒這麼好的事啦
某立委不爽??? 可以發動連署啊 去推動翻案啊 看他捨得捨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