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新版草案 僱派遣擬取消上限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3-06-13 20:09:00
新版草案 僱派遣擬取消上限
勞委會派遣立法最新版本出爐,立法除改採訂定「派遣勞工保護法」專法,並採「先寬後
緊」原則,亦即取消企業僱用派遣比率限制,但大幅加重要派公司責任,派遣勞工必須符
合「均等對待」原則,包括派遣員工若屬相同工作,必須與正職員工薪資相同;若派遣工
工時或休假權益遭損,要派單位也要與派遣公司負連帶責任。
新版法令規定從事派遣業務要取得主管機關同意,若有違法情事,將廢止派遣業務許可。
取消派遣比率 3案並陳
由於取消僱用派遣比率,可能引發勞團嚴重反彈,勞委會也不排除採三案並陳,爭取各界
意見後再定,三案分別是甲案取消比率限制;乙案維持舊版比率限制;丙案則是將外勞、
定期契約及派遣工等非典型勞工全數納入計算,不得超過一定比率。
勞委會二年前派遣保障擬採在勞基法中增設專章,且對企業僱用派遣勞工比率定有上限,
明訂企業僱用派遣比率不得超過3%,但經勞資會議同意最多不得超過5%,經工會同意最多
不得超過20%。但勞委會主委潘世偉認為,訂定僱用上限,反而可能造成企業認為一定要
用到上限,派遣濫用更嚴重,因此傾向取消僱用比率上限,但從後端管理加重要派公司用
人成本,減少派遣。
新版對於禁止派遣仍採「負面表列」,明定醫事人員、保全人員、航空安全人員、船員、
大眾運輸行車及駕駛人員及採礦人員等六大類人員,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工作者
,不得使用派遣勞工。
勞委會強調,過去經常發生派遣員工的權益受損時,派遣公司與要派公司互踢皮球,因此
立法時除舊版的性騷擾、職災要負連帶責任外,將再加重用人單位責任,如果勞工有超時
工作、休假權益受損,甚至育嬰留職停薪遭拒等情事,要派公司都屬「共同雇主」,未善
盡保護責任者,都要受罰。
新版本替政府機關解套?
【記者陳素玲、楊美玲/台北報導】
勞委會新版「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出爐,勞委會強調,希望給企業用人彈性,同時也加
重用人單位成本,希望透過「前寬後嚴」,達到「以價制量」。而政府機關被視為是派遣
勞工「大戶」,新版本也替政府機關解套,明定公務機關使用派遣比率,不受法令限制。
1111人力銀行公關總監李大華表示,新法將使企業在運用派遣勞工上更為精準,初估短期
內僅會對一、二成未符合勞基法的派遣公司有所影響。
勞委會表示,雖然新版「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可能取消比率上限限制,讓企業前端用
人時,取得較大用人彈性,但後端進用派遣勞工後,則訂定更嚴格權益保障;至於公務機
關派遣勞動權益有專屬法令規範,標準較一般派遣更嚴格,未來行政總處也會另訂法令規
範管理政府部門派遣總額管制。
全文網址: 新版草案 僱派遣擬取消上限 | 職場觀測 | 生活消費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LIFE/LIF6/7960838.shtml#ixzz2W62UfNv2
Power By udn.com
嚴?是有多嚴呢....?
取消了派遣上限...
難道沒看到日本的派遣所遺留下來的後遺症和社會問題嗎?
人力派遣
人力派遣為一種勞動僱用方式,此類勞工名義上是屬於人力派遣公司,有人力需求的企業
則與派遣公司簽約,從中選用自己要的人才到自己公司上班,等工作結束或是沒有需求時
再把勞工送還派遣公司,派遣公司會再視職缺將勞工派往其他公司,薪水則以時薪計算,
但也有以約聘契約的金額計算。等於一種比較有組織化管理的臨時工。
部分人力派遣對於需求企業而言,因為省下了提撥退休金、保險等費用,可降低成本,部
份淡旺季人力需求差距較大的行業則藉此避免人力不足或浪費。
人力派遣也被許多勞工戲稱為奴隸派遣,是某些企業與人力仲介利益掛勾所產生的經濟癌
細胞。
日本問題點
在泡沫經濟崩潰前,日本的企業大多採用年功序列制和終身僱用制。在泡沫經濟崩潰後出
現大量派遣公司和派遣式僱用,使人力派遣一名詞於21世紀初期廣為人知。
2003年,小泉政府通過派遣法擴及製造業的提案,是年功序列制大範圍消失的轉捩點,此後派遣人力的
節省成本效果成為業界主流而持續成長,至今有1/3日本勞工是派遣僱用;
社會上反對聲浪和問題也逐漸浮現,在2008年金融海嘯後的景氣衰退使民怨達到高峰,
年越派遣村的活動更導致自民黨的下台,但是低成本派遣勞工的缺乏保障和M型社會問題,與年功序列制
的僵化與缺乏國際競爭力問題,
從此成為了日本朝野和經濟政策拉扯的兩難爭議。
由於人力派遣本質上是一種臨時工,大量運用時會擠壓正職員工的機會,
而由於派遣公司間的競爭激化往往由砍低勞工薪水來吸引企業客戶,
連帶產生勞工薪資惡化和不安定僱用的兩大問題白熱化;
日本企業普遍認為面對新興市場的崛起,如果不壓低人力成本就無法競爭只能選擇產業
外移,所以政策層面只要有反派遣的政治聲音出現,往往會遭到大型財
團的反制而失敗,
就政府層面來說就算一週只有一點點工時的派遣勞工也不會算在失業率
中,等於間接有美化失業率的效果,
因此在政商相互得利的情況下導致派遣業的快速發展

對於勞工而言,由於沒有穩定長久的工作保障,當無工作機會時則無收入,通常無法比照
正職員工所享有相等的福利及提撥退休金、保險等保障。部份不遵守勞動法規的人力派遣
公司會打出各種名目的收費甚至剋扣工資以剝削勞工。
2009年金融海嘯後的日本厚生勞動省統計派遣工人數已經突破500萬人,每年成長率速度
接近25%-30%,非常驚人,2007年的統計人力派遣公司共有41,966家,派遣勞工平均每日
薪資10,571日圓。
http://zh.wikipedia.org/zh-tw/%E4%BA%BA%E5%8A%9B%E6%B4%BE%E9%81%A3
現在到底是在想些什麼呢??
還是只是想要美化數字而沒有想到後面可能衍伸的問題?
政府應該是有研究才是啊..怎麼會提出這個取消上限這個東西來?
作者: SonicMax (只要XX手上有槍...)   2013-06-13 20:11:00
說得對....
作者: fashilu (彼方)   2013-06-13 20:18:00
歡迎來到鬼島~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3-06-13 20:19:00
你去看勞委會主委的邏輯!那才真的是一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