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文林苑協商結果 王家批:假協商真脅迫

作者: JohnMash (Paul)   2013-06-22 00:13:09
王家如果最後無法原地重建 "伸張正義"的鄉民 必定額手稱慶
正如戒嚴時期 "匪諜"被斃了 "正義人民"也感到大快人心
本案和 大埔 或 樂生 案 明顯不同
樂生 本來就是政府土地
大埔 是政府為建設而徵地
都更 是民間彼此的商業行為
雖然美其名為美化市容
實際上 台北老舊違建林立 根本無市容可言
台北因為土地奇貨可居 很多人覬覦他人合法土地
以照顧多數人利益為名 忽視他人居住的選擇自由
巧取豪奪
這是右派的又一次重大勝利 萬歲 萬歲
肯定載入史冊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6-22 00:20:00
台灣右派有兩個政黨耶! 是指那個? kmt or dpp?
作者: purin820611 (Fantine)   2013-06-22 00:23:00
同意戶的居住選擇自由表示: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3-06-22 00:30:00
解決問題比較重要.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6-22 01:02:00
沒錯 只要遷都 就能在新的地點建立更多新的美觀建築原來的房子也因為失去首都地位而不被建商覬覦因此解套所以只要遷都就一切都解決了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3-06-22 07:03:00
協商本來就有談判與角力的成份.不然也不用協商了.
作者: moondark92 (明星黯月)   2013-06-22 09:22:00
請J大分析一下左派對土地私有的看法 XDD如果土地公有,還有這問題嗎?
作者: purin820611 (Fantine)   2013-06-22 11:23:00
36戶同意戶的居住選擇自由被一個不遵守規則耍賴的王家
作者: purin820611 (Fantine)   2013-06-22 11:24:00
棄之如敝屣 呵呵 好個左派
作者: marfha   2013-06-22 11:45:00
釘子戶被拔釘條款拔掉剛好而已,這是民主法治的社會,不用模糊焦點。
作者: purin820611 (Fantine)   2013-06-22 11:46:00
釋憲文指19條多數決不違憲 判決指王家缺乏建築線不得單獨劃出範圍,請問有哪一條法條有讓王家原地重建的合法依據?
作者: purin820611 (Fantine)   2013-06-22 15:16:00
遷都哥可否先解釋一下建築線的定義以及與文林苑案的關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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