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a12345 (滿足的感覺)
2013-07-09 00:28:56深入了解"中華文化"
會發現一個很重要的原則
在過去五千年的文化當中
屬於我們中華民族的法律
都是"道德觀律法"
更建設在"精神價值觀"裡
不過,在現今的社會中
"物質價值觀"橫行
被取而代之的具體呈現
只剩下你我之間的"慾望行為"而已
跟野獸的行為差不多
尤其最氾濫的"歐美日國家"
簡直活不像是人
更取而代之的
就是"CCR旋風"帶領的種族大融合
非常了不起!!!
如果,我們人類
不再以"道德觀"去約束行為
跟禽獸有何分別
只剩外表有差異而已!!!
因此,中華民國憲法
更應該要重新制定
不應該以歐美日國家的律法當範本
我們更需要
重新建立真正屬於我們中華民族的
"道德觀律法"
以"精神價值觀"為根本
並以"精神價值學說"為主體
重新制定"中華民國憲法"
簡單說明如下
如果每個人民
都緊緊遵守
"安分守己"、"嚴以律己"
還需要"諾貝爾和平獎"
這種"浮誇"、"虛華不實"的
文字遊戲嗎?
根本就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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