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洪仲丘事件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3-07-12 21:36:13
麥肯大可能退伍太久忘記了,其實士官是可以送禁閉的,
只是名稱是悔過,只有軍官才是不能送禁閉室。
小弟我是5開頭裝甲旅的義務役少尉輔導長退伍,跟洪員的狀況有些類似,
在我不到一年短短的輔導長任內,共送過三位士官送禁閉,
算是對禁閉有一點點了解吧,基本上我送的三位都是志願役的,
這些士官平時本身就不太守規矩,有半夜喝酒被抓到的,
也有半夜不注意爬牆出營區的,總之就是一般人眼中真的很爛的志願役典型。
老實講,軍中要送禁閉,真的是很嚴重才有可能,
而且一般要跑禁閉程序非常麻煩,體檢完之後要跑過旅部各處室蓋章,
高勤官蓋章,然後禁閉當日還要帶禁閉弟兄去見高勤官面談,
光是文件往返至少也要3~5天才可能進去,像洪員這種當天立刻送進去的,
我服役時還真沒有遇過,其他單位也沒有這種情形,可以想見絕對是被惡整。
帶照相手機,說真的可大可小,我服役期間別說手機了,連筆電、3G網卡都帶進去,
當然,輔導長或許不能與士官相提並論,但是既然身為旅部連士官,
不太可能不帶手機吧...因為其實支援各處室的文書都一定會被要求帶手機的。
照相手機這種根本人人都在帶的,送禁閉無非是刻意找麻煩小題大作。
我相信洪同學在軍中一定與志願役的士官、軍官相處得不太好,
才會在退伍前被惡整,但是就算相處再不好,不代表你軍隊就可以把人給整死,
士官長是垃圾,而連長無能,旅級長官又放任底下這些年輕軍士官亂搞,
最終就是發生這件悲劇。
國防部該檢討的,真的不是禁閉室存廢問題,因為那根本不是重點,
禁閉室絕對還是有其存在之必要與價值,該檢討的是軍中這些志願役軍士官的管理問題,
為什麼這些人可以隻手遮天惡整一個義務役下士?這才是真正問題的癥結。
說真的,旅長、副旅長、旅政戰主任,都是少將、上校,年紀也都至少40、50歲以上,
應該都很清楚不當管教的嚴重性,也都該明白把義務役阿兵哥平安照顧到退伍,
才是你們這些人最主要的責任,在沒有戰事的現在,單位平安順利就是軍官的升遷保證,
怎麼會蠢到去整一個下士?就算他再白目,義務役不過就是流水的兵,
有必要做到這麼絕嗎?我只能說這個旅長真的本身就有大問題,
旅部連連長照理來說是會常常見到面的,識人不清用這種貨色當最重要的連隊的連長,
這種貨色也能當少將,我看還是快快退伍比較好。
總而言之,洪同學的死真是一場悲劇,這比訓練或演習時戰車壓死人還要令人憤怒,
陸軍、六軍團,絕對是難辭其咎,記過都沒有什麼意義,
別再讓這些人再碰到阿兵哥才對。一干人等除了該調離現職外,不適任的就強迫退伍,
不然就轉任幕僚,不要再到第一線荼毒阿兵哥了。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7-12 21:38:00
悔過跟禁閉是不一樣的。悔過不一定要去蹲禁閉室
作者: jodojeda (jodojeda)   2013-07-12 21:43:00
悔過依法是送悔過室 不是禁閉室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7-12 21:46:00
那你單位就違法了。我們這邊悔過就是不停寫悔過書每天寫完一刀稿紙
作者: fgkor123 (n(N))   2013-07-12 22:05:00
送禁閉真的超麻煩,586之前連集體吸毒被別單位看到都沒事
作者: McCain (長髮馬尾控)   2013-07-12 22:06:00
推 問題不在禁閉室的存廢 而是要避免被有心人士濫用
作者: yevvi (yevvi)   2013-07-13 16:50:00
看來原Po也退伍很久了,584已經回台灣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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