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打官司,屢戰屢敗
現在定讞了,還能怎麼樣...
有沒有學生要去支援一下?
現在放暑假應該很閒...
不過天氣有點熱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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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8030717.shtml
文林苑都更案,地主王家提出新證據指稱王家原屋擁有「建築線」,可自行建築,無劃入
都市更新單元必要,向最高行政法院要求再審。不過,最高行政法院認定,建築線並非是
否應劃入都市更新範圍的唯一依據,駁回其再審之訴,判決定讞。
據了解,王家、文林苑建商與都更同意戶6月協商宣告破局,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當時指
出,應重新啟動司法程序。隨著王家所提訴訟陸續定讞,預期全案有機會加速落幕。
文林苑一案,王家人不認同建設公司指王家土地「沒有建築線」,因此必須納入都市更新
單元,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要求將王家土地劃出都市更新單元,不參加文
林苑都更案。不過,此訴早前已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王家不服判決,又向最高行政
法提出上訴,但於2011年再度遭到駁回。
建築線就是建築基地鄰接道路的界限,若基地無建築線,會造成進出困難,因此於法不得
獨立建築。
然而,王家於去(2012)年6月間,找出原屋的竣工圖,圖示原屋實有建築線,以此對抗
建設公司說法。王家表示,原屋領有使用執照和門牌,若無建築線,則無建築之可能,更
不可能取得使用執照,因此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再審之訴,但於今年2月遭到駁回。
王家不服最高行政法駁回之裁判,月前再次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再審。本月5日最高行政
法院做出判決指出,都更審議過程還考量建築物安全、建築設計或市容觀瞻等因素,建物
是否有建築線並非唯一判斷是否應納入都更單元的條件。
換言之,就算王家原屋有建築線,不代表都更時就可獨立建築。
最高法院還指出,台北市都更審議過程,沒有基於錯誤事實,或未遵守法定程序、夾雜與
都市更新因素無關之考量,其審議結果應該予以尊重。
而王家所提出新證據,經法院斟酌,不足以推翻原判決,因此再次駁回王家再審之訴,判
決定讞。
【記者麥育瑋/台北報導】文林苑案,王家要求將土地畫出都市更新之外,最高行政法院
5日駁回。台北市都更處長林崇傑表示,這是「給台北市民、建築業界,以及等待都更的
民眾一個明確的訊息」,希望此事能早日平息,儘管協商平台破局,然而相信「建商當初
的承諾依然有效」。
林崇傑表示,本案經過多次的上訴與駁回,如今定案,希望王家能尊重這樣的法律見解,
並跟建設公司協議,讓本案早日平息。
林崇傑表示,儘管協商平台已經破局,但此案的都更實施者—樂揚建設當初協商時提出的
承諾應該依然有效,例如金額的賠償,以及以較佳區域房間與王家交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