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岸經濟規模不對等,相互影響力不能放在天秤上考量
ex.中國工商銀行vs台灣銀行 國泰世華等等
2.該條約中國對台做出許多限制
ex.金融業有區域性限制
3.20萬美元中國人及可來台長住 相較美加地區移民條件寬鬆許多
4.程序問題 只能包裹式表決 不能逐條審議
5.兩岸逐步開放後 受薪階級平均薪資逐年下滑 離婚率逐年上升
(我想這跟景氣問題比較有相關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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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五個主軸中一個談程序、三個談對台灣的影響,但是第二條則別具一格,因為是
指稱台商到中國還是有許多限制。因此對我來說這條就有趣了。尤其例子還是金融業
。還記不記得最近的新聞,陽信到中國去,薛凌、陳勝宏、何志偉一家三口「低調」
跑去中國的事?
讓我們更務實地說,這五項反對意見裡,只有中間三條有可以商討修正的空間:也
就是中國放寬限制、提高來台長住門檻、不再包裹表決如此而已。
大家願意支持或者反對我都沒意見,俺是我想要提醒一下,別成為別人談判爭取利
益的旗子了。別忘了,民進黨從來不是站在拒絕簽署協定的立場,他的反對或許只是
要求國共兩黨做出更多的讓利給他而已。人民到底會不會因而得利?那就是另外一回
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