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世榮出來反駁了,看的我好亂啊
不過他似乎沒有反駁「社會運動需要聲音」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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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世榮教授、詹順貴律師駁斥警大葉毓蘭教授不實說法
針對警大葉毓蘭教授於臉書指稱,徐世榮教授7/24日是自求被移送之不實說法,徐世榮老
師、詹順貴律師特於今日(7/27)中午,於台北市律師公會召開記者會加以駁斥、說明。
徐世榮老師發表四點聲明:
一、 葉毓蘭教授所言「本人自求移送」,並非事實。
二、 7/24當天大同分局警方並未提出任何讓本人「無條件」離開的說法。
三、 7/24當天本人是以「現行犯」的身分被大同分局逮捕至重慶北路派出所,派出所的
筆錄及相關文書,皆載明本人是依現行犯身分就訊。
四、 7/24傍晚本人在重慶北路派出所作完筆錄後,被移送至大同分局。在大同分局時,
警方曾向本人提出兩個交換條件,條件一是依法移送至士林地檢署,條件二是要求本人配
合對外說明7/24警方並未逮捕本人,本人是主動到派出所協助調查,若本人配合當天將不
會移送至士林地檢署。經本人與詹順貴律師及翁國彥律師討論後,認為條件二不符事實,
本人無法配合警方文過飾非,因此明確予以拒絕,稍晚本人即被移送士林地檢署,並無自
求移送之情事。
五、 本人原先不想對外公開大同分局條件交換的過程,因為一旦公開將會傷害相關員警
。但葉毓蘭教授道聽塗說的不實說法,嚴重傷害本人名譽,使本人不得不公開說明當天相
關細節,以正視聽,對此本人感到相當遺憾。
詹順貴律師則抨擊葉毓蘭7/24當天並不在現場,憑甚麼說徐世榮老師是「自求移送」。詹
律師指出徐老師被非法逮捕上警車的過程皆有媒體記錄,徐老師在分局不願配合警方條件
交換,要求若依法要移送就儘速移送,卻被葉毓蘭斷章取義為自求移送,警察大學有這種
胡說八道的老師,難怪會教出目無法紀,隨便侵害人權的員警。詹順貴律師表示,接下來
將有義務律師團協助當事人提起刑事訴訟,控告大同分局員警及國安局妨礙自由及濫權起
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