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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長,只引部份
該旅旅部連連長徐信正少校、副連長劉延俊上尉及派代士官督導長范佐憲上士均明知依規
定僅得對洪員施予申誡懲罰,竟因故意圖藉此機會教訓洪員,乃基於共同犯犯意之聯絡,
共同決定利用徒刑正身為連長對士官悔過懲罰共核定權責,將洪員送至陸軍機械化步兵第
二六九旅(以下簡稱陸軍二六九)施以禁閉懲罰
徐信正及陳以人為達使洪員能於退伍前受悔過懲罰之目的、為尋求該旅副旅長何江忠上校
協處,期間徐、陳二人並告知何員有關洪員自認退伍前應可免受悔過懲罰之執行
陳毅勳身為禁閉室管理士,對於洪仲丘、鄭○○、游○○及宋○○等四員禁閉(悔過)生,
係官階在上且有管理權限之上官,其於102年7月3日6時34分至7時44分體能活動期間,在
禁閉室戶外操練場,基於凌虐之犯意,挾其身為管理士對禁閉(悔過)生實施體能訓練之威
勢,分別對洪仲丘等四員施予嚴酷之體能訓練,其訓練項目與強度均遠甚於其他管理士之
施訓,致渠等身心痛苦疲憊,已超越一般人體能所能承受之程度,足使人達到肉體上不堪
忍受而有殘酷虐待之感
心得是:
1. 范有沒有要惡搞洪, 有。
2. 范有沒有說『可以讓體檢報告快點出來』, 有
3. 旅長和269副旅長有問禁閉室有無位子,這也有
其他的還是講不太明白
沒寫出某些媒體說是故意要搞死洪仲丘
不過這也很難去佐證
比如說需確認當天洪是不是作體能作的比別人多
以及是否知道可以靠這樣硬把一個人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