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ox999:真厲害 協調立院修法 也可看成介入個案審判 08/02 17:22
我推文所講的是下面這段內容:
此外,1985也向馬政府喊話,對於馬總統1日發言表示,不能做強人總統去破壞國家司法
體系,反問國人「法治國家的總統遵守法律辦事,是不對的嗎」說法,1985指出,此說正
突顯現行法秩序不合乎社會期待的現實,也間接產生「公民1985行動聯盟」的行動。
所以可以推論1985的意思是,法治國家的總統遵守法律,是不對的,
代表現行法秩序不合乎社會期待的現實,那不就是要總統介入個案嗎?
馬英九依現行法律規範不介入洪案的司法程序,何錯之有?
你扯說要修法,修法是總統職權嗎?是立法院立法委員的事好嗎...
況且現在藍綠立院黨團都有各自版本的草案在討論不是嗎?
那現在到底是要總統做什麼,可以請fox999具體地告訴我嗎?
→ fox999:但其實有些事沒規定 做了不代表違法違憲 08/02 17:25
看到你這句話...天啊...你真的念過法律?
行政機關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本來就寫得清清楚楚,
沒有法律授權的事情,總統或行政機關就是不能做,這就是法律保留原則。
什麼叫沒規定做了不代表違法違憲...你到底是在哪國學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