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家大姐公佈錄音帶說飲料是誰誰誰買的,用這來抨擊軍方隨便亂調查。
先不論講那錄音帶中的輔導長說詞可不可信(如果他講是馬英九買或是高華柱買,
是不是就可以視為軍方高層介入此案的證據)
我不明白的是...飲料誰買的會影響到案情發展嗎?
我先舉一個例子,如果法官審理一個案子,當事人其實可以役科罰金,但是這法官出
於私利私怨(沒送紅包啦,或是當事人在國中時欺負過這法官)判當事人入獄服刑。之後
這當事人在獄中死了,不論是被別的囚犯打死還是獄警整死或是自己滑倒摔死,這法官
是不是要負全部責任?應該不是吧,他要負部分責任,但不該是全部責任。
講回洪仲丘案,在禁閉室中操死洪仲丘的是陳毅勳,不是范佐憲、何江忠。就算范佐
憲、何江忠用各種不當手段讓下士關禁閉,不僅送飲料給護士,還送金條、鑽戒、LV包包
給所有醫護人員加速拿到體檢報告,只要他們沒指示殺洪仲丘,他們的責任仍不可能高
過陳毅勳(他們只會多加一條行賄罪吧)。
除非陳毅勳指控范、何兩人有指示「殺了洪仲丘」,而且提出無法讓兩人迴避的證明
(空口白話的「吼依細」或是「操死他」都還無法證明任何事),范、何兩人才會有直接
刑責。
洪家的家屬一直在飲料這件事上要證明什麼?跟著飲料一起義憤的大眾是在幹什麼?
我實在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