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oo.gl/Eynx16
對於外界質疑頒發洪仲丘旌忠狀的動機,國防部指出,洪仲丘因「漢光29號實兵演習」期
間,負責機動運輸、輸具調動等全般事宜,陸軍司令部追頒「陸光乙種獎章」一座,並依
規定及權責辦理故洪下士追晉中士。
而依據旌忠狀作業規定:亡故官兵,生前曾受政府頒給勳、獎章者,循例由單位申請頒給
旌忠狀;其作業程序係分層負責,由陸軍司令部向後備指揮部提出申請,並經後備指揮部
審認後核發,無須經過國防部長、行政院長及總統核定。
http://www.mnd.gov.tw/Publish.aspx?cnid=476&p=630
陸光獎章:凡指揮作戰得宜,主動支援友軍,敵情研判迅確,敵前搶救傷患等,有特殊表現
,足資矜式者。校級以上軍官頒給甲種,尉級以下官兵頒給乙種。此章為襟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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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違反規定以杜悠悠之口!?
那之前冤死的所有士兵在重啟調查後是否在沒有真相的狀況下
也可無條件按此慣例頒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