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1985主糾發起,一人一通電話打爆國民黨軍系立委陳鎮湘的服務電話。我覺得非常不公平,台灣是民主法治的社會,立委的選出有一定的規則在。縱然你看他不爽憑什麼叫人家去鬧讓他自己請辭?!這跟裸體阿伯跑去立院尿尿差在哪?!
我想請問如果要抗議1985聯盟的話可以打去哪?!一直打主糾的電話嗎?!但他還是可以關機跟換手機啊?!
(這就是有沒有具名,跟發言有沒有負責的差別!!?用吵鬧換糖吃的意思嗎?!回家喝奶吧!!)
P.s 7/20我有去當義工,ptt給我19850的p幣,前10個回我的我一人給2000p幣!
p幣發光,我也不想再看這些狗屁事了,我現在最擔心有一天台灣會變成菲律賓。唉凸凸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