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洪慈庸:盼速修軍審法 別再發生遺憾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綠小兵)   2013-08-05 18:13:06
洪慈庸:盼速修軍審法 別再發生遺憾
【聯合晚報╱記者甘芝萁、林敬殷/台北報導】2013.08.05 04:04 pm
洪仲丘姐姐洪慈庸今天上午拜會立法院朝野黨團,力促立法院臨時會盡速通過軍事審判法
修法。洪家昨天舉行洪仲丘告別式,洪慈庸哽咽說,昨天有人送花給爸爸致意,但在父親
節前夕,洪仲丘離開對爸媽都是最大傷害,希望朝野立委修法,不要再讓遺憾發生。
洪慈庸表示,她爸爸撐了30幾天,昨天眼淚終於潰堤,她想可以幫爸媽做些什麼?還可以
幫往後的小朋友做些甚麼?洪案在偵查過程中,受到很多不公平對待,包括很多荒腔走板
情形,她希望能藉由洪案,促成軍審法修法,讓以後服役的小朋友,不再受到不公平對待
,也不要再有破碎的家庭與傷心的父母。洪慈庸拜會民進黨團時說,這件事讓所有民眾都
站出來,相信洪仲丘一定也很感動,他的犧牲讓全民的正義站出來,相信他在天上,一定
很開心。對於洪仲丘死亡證明書載明死亡地點「自宅」,她說,弟弟當時是留著一口氣回
家,證明書上已經沒有其他選項了。她說,不明白為什麼要經過這麼久,才能得到比較令
人安慰的答案?
【記者洪哲政/台北報導】
陸軍頒發旌忠狀給陸軍下士洪仲丘家屬,引發爭議,陸軍表示,頒發旌忠狀在與家屬討論
治喪事宜時就提及,推測軍事法庭裁定涉案4人交保後,引發家屬不滿。據指出,國防部
昨天向總統府說明,是陸軍處理欠周延,但後備司令部處理旌忠狀發放過程時,曾經有副
本知會國防部,國防部事前完全知情旌忠狀發放過程,但沒有告訴後備司令部不要進行,
相關案子也曾在7月19日與30日兩度向國防部提報,國防部也沒有說不可。
馬總統昨天參加洪仲丘公祭,家屬當場提出與軍檢署建立聯繫窗口、更正洪仲丘死因等要
求。在馬總統親自指示下,新的死亡證明書昨晚快速送到洪家,國防部昨天下午指派家屬
信任的軍事檢察官羅崇恩代表專案小組,擔任與洪家家人、律師的溝通協調平台。據了解
,雙方今天下午舉行第一次聯繫會議,共同討論交換案情資訊。有關洪仲丘旌忠狀爭議,
陸軍指旌忠狀有國防部長與馬總統落款,豈是陸軍擅作主張,但府方對頒發旌忠狀一事並
不知情。國防部指出,洪仲丘因漢光29號實兵演習期間,負責機動運輸、輸具調動等全般
事宜,陸軍司令部追頒陸光乙種獎章一座,依規定及權責辦理洪仲丘追晉中士。
【2013/08/05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洪慈庸:盼速修軍審法 別再發生遺憾 | 軍審法將速修法 | 國內要聞 | 聯合
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8075624.shtml#ixzz2b5SjA7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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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姐姐為什麼會覺得說 修掉軍審法後 以後就不會再發生遺憾了呢?
事情的本質還是在於軍隊本身就是個封閉性很高的組織
洪仲丘被送進禁閉室而致死也不是因為軍事法庭的判決
解決問題的辦法就是支持募兵制 不想當兵得多付點納稅錢請別人進去當兵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3-08-05 18:14:00
這個是前幾篇討論中我的疑問.. 送禁閉要過軍事法庭嗎?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綠小兵)   2013-08-05 18:18:00
不用 士評會開一開就可以送了 不需要透過軍事法院
作者: pilibobo (努力存錢中)   2013-08-05 18:18:00
純只有禁閉不用,除非是禁閉完之後還有徒刑的才要~
作者: i16i16 ( )   2013-08-05 18:19:00
修法能做的就嚇阻狗軍不敢亂玩兵?
作者: William   2013-08-05 18:20:00
當惡搞人出事更不容易掩蓋的時候就會降低想惡搞的可能性啊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3-08-05 18:20:00
所以這次行動的訴求如果達成,在哪個階段可以阻止洪的死亡呢?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8-05 18:21:00
這件事完全是人的問題 跟制度無關
作者: William   2013-08-05 18:21:00
能讓連長or旅部有人簽公文前查查法規發現不能送禁閉啊...
作者: William   2013-08-05 18:22:00
政戰主任都同意了,連POA就算了..:P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8-05 18:23:00
輔導長在剛開始就該擋了 他才是基層
作者: William   2013-08-05 18:24:00
是沒錯啦,可是如果連長硬要送,POA要檔,那POA也只能找主任.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3-08-05 18:24:00
所以其實應該在部隊裡也要設立專業的法律及規定的諮詢人員..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8-05 18:25:00
問題是沒一個敢提異議 有一兩個不同聲音結果可能不同
作者: William   2013-08-05 18:25:00
其實人行科跟通資官應該都很懂法規啊..問題是副旅長下令..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3-08-05 18:26:00
人行科跟通資官 有甚麼專業的背景嗎?
作者: William   2013-08-05 18:26:00
他們應該會對相關懲處規定很了解,因為是他們的業務範圍.
作者: William   2013-08-05 18:28:00
就算當下不確訂也該去翻規定or去軍網上查再簽核公文..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8-05 18:29:00
上面違法的命令下面事不用遵守的...
作者: William   2013-08-05 18:31:00
實務上你不遵守就是黑掉啊,難到要狀告旅長or軍團嗎?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3-08-05 18:32:00
問題是修法了之後, 看不出有何處可以阻卻類似事情發生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8-05 18:32:00
都沒人願當黑人就變成今天這樣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8-05 18:33:00
制度是死的 人是活的 最重要的還是道德良知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8-05 18:34:00
今天發生這事是人出問題 不是制度問題
作者: William   2013-08-05 18:34:00
修法之後就讓副旅長不敢亂玩就好了啊,以後亂玩出事更難蓋.當然前提是相信交給地檢或比交給軍檢更難大事化小就是了..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3-08-05 18:35:00
意思是如果是軍檢+軍事法院的話, 副旅長就容易 safe ?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8-05 18:35:00
民間法律那麼那麼多 監督單位那麼多 犯罪還不是一直發生ZZZ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8-05 18:36:00
直接把軍檢打成會幫忙掩蓋本身就有問題了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8-05 18:36:00
過往軍事單位容易safe的原因是因為政戰比軍檢大這點在釋436後軍法院分離後早就解決,但是問題在另一點
作者: William   2013-08-05 18:36:00
所以我用的詞一直是降低啊,今天就算搶劫必死刑好了,也不可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8-05 18:37:00
一樣.只是軍檢能多判你一道軍法""所以一般軍隊比起地檢,更討厭軍檢介入"
作者: William   2013-08-05 18:37:00
這次修完是地檢也能判軍法吧? 還是我弄錯了..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8-05 18:38:00
釋436結果是地方級的給軍法院判,高等軍院後才是高等法院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8-05 18:39:00
其實也是因為一般地院不想讓業務量增多了..(喝茶)所以洪家如果一直上訴也是會走到高等跟最高.只是通常在高等大概就決定一切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8-05 18:41:00
修法後才不會等不到真相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8-05 18:43:00
所以修軍法還是廢軍法?其實在現有制度下根本是假議題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8-05 18:44:00
問題點還是在要如何監督軍隊,尤其在政戰歸軍隊而不是歸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8-05 18:44:00
軍法不會廢 變的是管轄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3-08-05 18:45:00
應該是把權力從軍法院和軍檢拔給 一般的司法機關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3-08-05 18:45:00
沒關係, 我們就等洪姊姊妳從今天開始用力宣傳你的理念.
作者: ppit12345 (汪喵)   2013-08-05 18:45:00
因為實質上一般高檢也是會管到軍法案件
作者: William   2013-08-05 18:48:00
請教個法律問題,假如軍檢不上訴,原告家屬可以自行上訴嗎?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3-08-05 18:54:00
速修軍審法=>洪案由於罪證不足,基於無罪推定全部豬腳麵線台灣的司法判決很講究人權的 不要道時候這樣判再來懷念起軍法從嚴判決又再那高喊啥司法已X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3-08-05 19:02:00
唉.......大家自求多福吧.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現代丁添廖)   2013-08-05 19:02:00
雖然說了很多風涼話 但那些人心裡還是很希望不要修軍審法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3-08-05 19:03:00
林義夫可以回來了 沒有軍法判國 潮爽der謝謝1985聯盟啊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綠小兵)   2013-08-05 19:19:00
林毅夫犯的是軍法裡的投敵罪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3-08-05 19:22:00
反正沒有軍法了(口夷? 叛國還是投敵都不重要了對吧!
作者: ccf770602 (超級喜歡陳金鋒^______^)   2013-08-05 19:30:00
還適用軍法....
作者: kiddingsa (kiddingsa)   2013-08-05 19:34:00
這個自然 但是兩邊的認定基準有很大的差距范左線等人所受到的刑度大幅降低是可預見的
作者: kiddingsa (kiddingsa)   2013-08-05 19:35:00
不過 這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 塵埃落定 不會有人在有興趣跟著下去演鬧劇了
作者: kiddingsa (kiddingsa)   2013-08-05 19:37:00
附帶一提 某群人預想的證據幾乎沒有半個是出現在調查結果上的 完全無物證 適用甚麼法都一樣 判不了的
作者: kiddingsa (kiddingsa)   2013-08-05 19:38:00
洪案沒真相是早已註定的 不過已經達成了修法的結果也算OK了
作者: sonnight (甯)   2013-08-05 21:29:00
原則上非自訴案件,上訴權是在檢方手上今天軍審改回一般司法體系,最大的重點不是軍法院改回一
作者: sonnight (甯)   2013-08-05 21:30:00
般法院,而是軍檢改回一般檢查系統
作者: sonnight (甯)   2013-08-05 21:31:00
至於罪名則一樣適用原本的陸海空軍刑法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8-05 23:12:00
軍中潛規則就是遵守命令勝過遵守法律,這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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