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魯永明/嘉義市報導】 2013.08.06 02:58 am
立法院正研議軍審法修法,司法院刑事廳副廳長蔡名曜表示,目前軍人刑案每年平均一千
七百至八百件,若承平時全移交法院,每個法院將增加八十多案;有法官建議成立軍事專
責法庭,司法院仍在評估。
蔡名曜昨天上午參加嘉義地院人民觀審制模擬法庭,針對軍審法修法表示,立法院司法內
政委員會協商修改軍審法,對是否將軍人犯罪全部移交地方法院,或限縮陸海軍刑法第四
十三至四十六條罪名,仍有爭議。
蔡名曜說,若承平時期軍人刑案全移交法院,以每年平均一千七百至八百件估算,全台廿
最六個地院,每院平均增加八十多件,但因軍人所屬部隊、住居所、犯罪地不同,各地院
負擔案件量不同。
有人質疑女法官未受軍事訓練,能否勝任?蔡名曜說,軍人犯罪樣態與刑法大致相同,只
是罪名不同,如洪案凌虐部屬致死,刑法是妨害自由致死,女法官足以勝任。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8077428.shtml
看來已經有人呼應我剛才的建議,但可以理解的是,目前爆衝式修法,司法院
是有點意見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