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E8%80%81%E5%B0%87%E6%86%82-%E6%B2%92%E8%BB%8D%E6%B3%95%E5%A8%81%E5%9A%87-%E6%80%8E%E5%B8%B6%E5%85%B5-213000634.html
一位退役上將表示,軍法如全移給司法,對軍隊訓練與戰備會造成重大衝擊!他以海軍陸
戰隊著名的「天堂路」為例,士兵在碎石上爬行算不算凌虐?士兵不滿到地院狀告連長,
連長也對士兵不服命令彼此互告,這個訓練還要不要做?又如審理期間,連長職位要不要
調整?法官如何斷定訓練還是凌虐?
另一位退役上將表示,所謂軍法移給司法單位,平時、戰時要先定義好,例如,現階段在
外島擔任戰備的部隊,以及在海空巡弋的機艦,算是平時還戰時?如有機艦或部隊官兵敵
前逃亡,指揮官是馬上做緊急處置,還是要寫狀子給地方法院?
這位上將表示,軍法全移出軍隊,拿掉這個威嚇手段,領導會出問題,下級知道長官不能
再用軍法辦人,就會有服從問題,發生後軍方只剩行政懲處手段,跟本制不了不聽話的部
屬,他說,軍法不一定真會用,但擺在那,就有威嚇效果。
至於戰備上影響,一位受訪上將說,以去年海軍發生張鳳強少將的演習違規越界為例,軍
檢最後做出不起訴處分,如果移到司法,國防部或海軍狀告張鳳強,法院審理,法官若沒
有軍事素養,如何判斷張是否觸法,萬一碰到法官為求慎重,還傳訊國防部長或海軍司令
出庭,豈不高階幹部天天往法院跑?
受訪的退役上將表示,無論是飛行員或艦長,或是雷達站,飛彈部隊等重要戰備單位,遇
部屬有些作為會造成事端或可能造成事端,部隊長官就要立即處置,如果把軍法移除,將
發生許多預料不到的問題。
由於當前洪案氣氛,現役或退休將領,對於軍法全部移交給司法,人人憂心,並認為軍法
問題不在制度,而是在人,如果全交出去,會影響部隊訓練與戰備,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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