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vitr (智慧才是力量)
2013-08-14 13:48:58關於一個地方是否要開發 一定會有正反兩邊的論調
現在的台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 應該容許各種意見的發表
所以陳同學的反對開發 我個人不會說你別說話
挺言論自由的人常說的一句話
"我反對你的觀點 但我捍衛你發表意見的權利"
在容許各種意見的同時 當然也要尊重對方
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裡面
http://covenants-watch.blogspot.tw/2010/07/blog-post_23.html
想看原文的
http://www.ohchr.org/en/professionalinterest/pages/ccpr.aspx
第十九條
一、人人有保持意見不受干預之權利。
二、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此種權利包括以語言、文字或出版物、藝術或自己選擇之其
他方式,不分國界,尋求、接受及傳播各種消息及思想之自由。
三、本條第二項所載權利之行使,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故得予以某種限制,但此種限制
以經法律規定,且為下列各項所必要者為限:
(一) 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
(二) 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風化。
陳同學的這篇文章
個人最看不過去的就是輕視反對他意見的人
甚至形容在地的鄉親說他們有自卑感
這種蔑視他人的話 就是違反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不是嗎?
不過台灣很多假社運人士也不少是如此 Orz
選擇性的人權 選擇性的抗議 時空環境改變就可以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