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追這件事,所以不能發表什麼太關鍵的意見。不過我想問一下,推文裡雖然
討論了一大串,但是廖的核心論點卻沒有被討論到:
廖本全指出,鐵路地下化是要證明科學的工程技術,而這樣的技術是城市
發展過程中,用來減緩對人民的生命財產衝擊的,然而這次南鐵東移的計
畫卻完全反其道而行。他說,原方案是在原鐵路地下施做,雖然也必須「
徵用」東邊土地來操作,但完工後就會還給居民,但東移的方案卻是把鐵
路東邊409戶、近3千多人的土地「徵收」,居民將被迫遷移自己的土地與
房屋。
廖本全透露,事實上即使是東移方案也可以用「徵用」土地方式,但市府
卻堅持用「徵收」;而且2006年鐵路地下化提出時,市政府甚至提到土地
若如果規劃成住宅、商業區,經市政府標售之後,就可以得到財源,一直
到自救會質疑後,台南市政府才「改口」說要作公園道。他質疑,既然可
以建成公園道,「為什麼不直接還給人民就好」?
廖本全說,南鐵東移的方案不但徵收人民土地,但原來鐵軌上的台鐵土地
完全沒被動到,成為受益者。他指出,南市府說要建成公園道的地方「是
徵收戶的土地」,台鐵原鐵道部分則完全不受影響,2010年時任交通部長
、目前擔任行政院副院長的毛治國當時就曾表示「東移方案會釋出大筆土
地,只要透過台鐵的資產活化,就能變成償還債務的金雞母」。
問題出在「徵用」和「徵收」的差別。廖的論點是這是在地下進行的公共工程,政
府可以在工程完工之後將地上的土地歸還給原有地主。
他批評的有效性建立在這個論點能否成立上。版上是否有瞭解這方式的網友,能夠
對這種說法做出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