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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路/為什麼你不覺有異?
【聯合報╱平路】 2013.08.21 01:57 am
廿五萬白衫軍走上街頭,展開公民運動的新頁,自發的能量令人動容。接著,國會迅疾修
法,幾日之後,禁閉室走入歷史,軍法審判也走入歷史。然而還有什麼,比上述更為深沉
,事關我們不自覺的集體心靈。
譬如說,洪仲丘冤死案發生,其中媒體對涉案人的定罪過程,作為閱聽人的你我,為什麼
不覺有異?
以涉入此案的范佐憲為例,先是臉部畫面被放上頭條新聞,編案寫他在祭拜洪仲丘的現場
眼神亂飄、鬼眼亂瞄,圖文對照是十足的罪證。接著,名嘴大爆料,抖出這位上士經營簽
賭集團、放高利貸,加上偷軍油、盜賣軍品,總之是眾惡歸之。網民則從他臉書下手,見
他又吃消夜與又玩重型機車,一時彷彿也追出不少旁證。
問題是這些線索,有多少至今查無實證?
就以拍到的眼神為例,以特寫鏡頭加一堆旁白,說范佐憲目光如何邪惡等等,廿四小時輪
番放送,對當事人是否公平?拍過照的人都知道,鏡頭前的表情其實難料,有時是角度問
題。被媒體揪出來寫,並在電視畫面中拉出框框來議論,絲毫無視當事人的人權。
原因是范佐憲已被媒體定罪是「惡人」,但對待所謂「惡人」就該百般醜化?何況,人性
是複雜的調色盤,哪有絕對的善、絕對的惡,其中存在著許多灰色地帶,如何反應常屬情
境的產物。處在封閉的體系譬如軍隊,諂上壓下、欺軟怕硬…灰色地帶中種種求存之道就
被誘發出來。與其說某人生性邪惡,不如說,是體系任人作下惡事,一環一環,有特權有
包庇,系統的封閉性才是惡源。與其聲討個人犯行,不如檢視我們的建制中還有多少不透
光的角落。
問題在於毛細管一樣深入其間的權力運作。換句話說,軍隊關起門來,等同結構性的黑幫
。置洪仲丘於死地的,關乎有人在「教訓」時下了重手,更關乎對不服幫規者的制裁機制
!這足以證明那位母親的直覺很準確,范佐憲母親說:「他只是個士官,怎麼有那種能耐
?」而范母還表示,外界把她兒子形容成「大魔頭」,讓家屬以後怎麼面對社會?要范佐
憲以後怎麼做人?
不必審訊、無需證據,也不用聽當事人為自己辯白,范佐憲早被媒體設定為「大魔頭」!
洪仲丘枉死的關鍵若是軍中的私設刑堂,而媒體給予范佐憲的諸般待遇,從文字的羅織到
鏡頭的惡意,對比於涉案者如何聯手懲處洪仲丘,殘忍的程度是一模一樣!
人們若能夠感受到洪家姊姊的痛,應該也能夠感覺范家母親的痛。事實上,當事人見自己
被當成人民公敵,po在臉書上的生活細節成為罪證…,確實承受著極大的壓力,而范佐憲
出庭時,口吃或腳軟等生理反應又立即在媒體上被認定是假裝的。想想看,誰無父母?誰
無子女?無分洪家或范家,我們可不可以把兩家的痛連在一起去感受?
殘忍的定義之一是,在自以為的正當性之下,無感自己作為所肇致的(通常是不必要的)
痛楚。所以,觀眾席上的我們也絕非那麼無辜!真相像洋蔥,撥開一層還有一層,公民的
集體力量一舉改善了軍中人權固然令人振奮,在同時,每個人都應該思索,為什麼過去一
個月,在媒體牽引下,你我或多或少,都參與了這場私刑。
自覺的正義?還是不自覺的殘忍?象徵的意義上,在證據齊全之前,我們已經迫不及待,
對所謂「惡人」砸下石頭。
(作者為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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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寫得非常好,媒體真的表現非常不得體,
看圖說故事,爆料當頭條,追涉案者家人,
把全部涉案者無論情節輕重全部妖魔化。
現在呢?正義伸張了嗎?回歸司法體系後能追得出洪家滿意的真相嗎?
就算洪家滿意了,其他白衫軍滿意嗎?他們會甘心洪家罷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