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報紙上有刊出監察院的基隆市長關說的錄影帶的語譯,
幾個月前剛報導這則新聞時,因為市長拍桌、辱罵、"女"警
威脅調職,大家都很憤怒,聽到關說就覺得就是不好的
但昨天報紙上的內容出來,我開始同情張通榮,他是接受選民
電話所以去派出說"關說",不過他並沒有說要放人,只希望女警
不要以"妨礙公務法辦",也就是說酒駕你可以辦他,不要用妨礙
公務這罪名法辦
於現實中,只要是人被警察抓到都會不爽(包含開罰單),所以都會
很盧,甚至會對員警罵髒話,員警的工具就會說妨礙公務或是威脅
公然污辱法辦,但最後事實當事人之後跟員警道歉,員警也都不
會以這兩項罪名法辦
但不知道這女警太年輕,還是太有"正義感",市長前面都已經口氣
很好的說了,而且也幫那位女性道歉,但這位女警還是堅辭要依
妨礙公務法辦,只能說不是市長面子掛的掛不住,而是女警剛考
上行政警察太有理想還是心理不爽,非得要用妨礙公務法辦,其實
如果最後就算用妨礙公務法辦,也不見會成立(是否妨礙公務很主觀的)
只能說市長有點無辜,女警受點委屈找記者報,但卻沒說出前因
只說結果,我個人是覺得那員警也太硬了
其實很多女生闖紅燈跟男員警傻嬌一下,就從1800變600了,但男生就沒
這好康,同樣道理,這次女員警碰到女酒駕,同性相斥,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