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王柯案相關分析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2013-09-09 11:22:04
: 那請問一下 有沒有人知道 什麼叫做庭外和解?
: 庭外和解就是 停止上訴甚至是直接撤訴
: 然後 雙方通常都會談一些對價條件 而有時也有無條件和解的
: 而且你知道除了訴訟兩造主動和解之外 還有誰會要求庭外和解嗎?
: 就是主審法官
: 當主審法官被不斷的再上訴告到煩不爽之後 常常就會要求兩造停止上訴 自行和解
: 尤其是些白目的民事案件
: 如果 一般民間訴訟中 法官有權要求訴訟方停止上訴 而且過程完全無罪且合法的話
: 那麼 政治訴訟中 為何不能要求檢察官停止上訴 還必須被歪曲成關說
老兄 你是民訴刑訴分不清楚唷?
還依照公平原則 民事訴訟可用的手段 刑事訴訟沒理由不能用勒
處分權主義 職權調查主義 辯論主義 先去搞清楚最基本的概念再回來論吧
以為隨便掛個公平主義的名詞就可以亂唬爛啊?
公平原則是啥?? 內涵是甚麼? 在啥狀況下可以套用? 講一下如何啊?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3-09-09 11:29:00
威~~~~武~~~~~!!!!!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2013-09-09 11:57:00
邱聯恭表示:
作者: s213092921 (麥靠貝)   2013-09-09 12:05:00
我本來就想電他這篇了 處分權主義先搞清楚吧翻遍刑訴哪來的和解程序? 頂多只有認罪協商而已
作者: s213092921 (麥靠貝)   2013-09-09 12:06:00
而且檢察官代表的是國家行使刑罰權 怎麼可能私下和解難道原文作者不知道處分權主義的界限就是強烈的公益性
作者: Vassili242   2013-09-09 12:49:00
人家是講花果山法律 誰跟你套用中華民國的法律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9-09 12:53:00
花果山法律XD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3:14:00
我非常歡迎大家來嗆我啦 真是求之不得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3:15:00
但是請記得搬出具體法條與程序 不要只給一個空泛概念你們法律是這樣念的嗎? 沒這麼誇張吧
作者: KOYOYO (K.O YO)   2013-09-09 13:18:00
拜託你是反串吧?別再丟臉了好嗎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3-09-09 13:41:00
"JeremyJoung:好啦為了營造效果我講得確實太不專業就...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3-09-09 13:42:00
自己可以講不專業,然後叫別人要搬出具體法條和程序.....
作者: s213092921 (麥靠貝)   2013-09-09 14:37:00
最基本的訴訟法理都不懂,逼哀我當年學民訴第一課就是處分權主義和辯論主義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4:39:00
OK 我們把問題拆分簡化一點 在刑案中公訴與非告訴乃論檢調應有主動偵辦之應作為 但一審之後是否還有強制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4:40:00
必須再上訴的明文職責? 假使不必強制再上訴是否可以請託檢調不要再上訴 只要回答這個就好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4:42:00
在民事訴訟中 由於沒有強制上訴的要求 所以隨時都可以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9-09 14:42:00
當然不可以請託 要不要上訴事檢方自己的事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9-09 14:43:00
刑案檢方跟被告是對立的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4:43:00
檢調義務 那麼 使檢調不要再次上訴 有任何違法嗎?民事訴訟中 雙方不也是對立的嗎?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9-09 14:44:00
刑案跟民事差很多 本來就不能放在一起比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4:45:00
要不要上訴是檢調的事 但是被告卻也有協商的權力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9-09 14:45:00
民事可以用私意解決 刑案不行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9-09 14:46:00
而且刑案的協商只有認罪協商 那是起訴前的事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4:46:00
被告已獲得了一審的量刑 那麼 協商檢調不再上訴 應該不違反任何的條文吧
作者: viery (viery)   2013-09-09 14:47:00
就跟你說刑案沒有協商這東西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3-09-09 14:48:00
原來換地方了喔?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4:50:00
於一審中強制處分已經生效 那麼再上訴是否仍是強制處分? 強制處分是否是無限次生效?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4:51:00
如果沒有明文規定 檢調只需要實現一審之強制處分義務即可 二審之後 便無此義務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4:52:00
假使刑案沒有協商 是否有法條規定 再上訴亦不得協商?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4:54:00
強制處分 就是檢方對人民各種訴訟求刑之權利但是 強制處分是不是義務? 義務才有執行的強制性權力則否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4:55:00
也就是 檢方可以放棄自身強制處分的權力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3-09-09 15:01:00
J兄~~~您真的好有趣~~~感覺在努力證明白馬非馬...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5:03:00
我只是在顛覆常識而已 既然法律是無罪推定 那麼我就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5:04:00
可以以最大限度的灰色條文來顛覆法律 即便明顯沒道理但是 沒道理並不代表不合理 合理僅是種邏輯推演而已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5:06:00
法律就是要詭辯 如果連我這種非科班生都可以搞得雞飛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5:07:00
狗跳 那真要是碰到專業完法律的怎麼辦?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3-09-09 15:09:00
前一篇不就講完了~~~應作為而不作為...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3-09-09 15:10:00
只要偷東西定罪~~~需要偷鉛筆一條偷橡皮擦一條這樣立法?
作者: JeremyJoung (J.J.)   2013-09-09 15:10:00
但是並沒有人解釋 應作為是否是"無限次"執行?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3-09-09 15:12:00
一開始訂一條不讓你吃案~~~後面進法院見解不改變就繼續有甚麼違和的地方呢?
作者: yourway2034 (YourWay)   2013-09-10 02:02:00
他連一審和更一審都分不清楚了 就別跟他爭了吧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3-09-10 04:14:00
就是用他的遊戲規則玩贏他才有趣阿XDDD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3-09-10 04:16:00
好歹還算有點理性也有頭腦~~~苦海無邊~~~看能救幾個就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3-09-10 04:17:00
加減救啦~~~雖然嘴巴不認錯~~~但是行動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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