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關於王的事情一直很困惑= =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11:24
一直覺得很困惑
我覺得 現在欠的證據就是 王跟曾的對話內容
今天柯跟王電話怎樣講
只代表"可能"有要關說
可是有沒有執行 或者內容是什麼 不是都不知道嗎
而且也沒有證據說明兩人有對價關係
從結果能推斷有兩種過程
一是 他是去關說 二是 他探聽或者預測到後續 順水推舟 讓柯 欠他人情
前者還要看有沒有拿到好處 後者不是一堆人 這樣做假人情嗎?
===分隔線====
前陣子 洪仲丘事件 處理速度極慢 還放任曹姊這樣..
結果換到自己政敵 效率之快
還挑人家出國嫁女兒的時候 辦這種事情
辦就算了 還要人家速回國說明
結果還沒說明 就開始放話要怎麼處理了 ,關鍵的東西拿不出來
都從結果去推斷王一定有幹麻 但也無法證明 王有沒有做 或者 柯有給王什麼阿..
要別人不去想是利用資源 搞同黨鬥爭也難.
除非明天 能拿出讓王斃命的東西..
==
先猜明天 王被停權 等候調查 看後續決定動作
不過我比較希望王被退黨 出來爆光兩黨內幕 XD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2013-09-11 00:14:00
除非王打給勇伯跟陳檢察長對話內容,有被勇陳或特偵組錄到音不然馬要怎樣讓王一刀斃命阿?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15:00
如果都沒有 你不覺得 你根本無法肯定王有去做嗎= =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9-11 00:16:00
別釣魚了 真有那內容就非法監聽無誤了
作者: realwjp (柴哲)   2013-09-11 00:17:00
光就當事人全部承認有通話 就已經違反行政倫理了
作者: avadar (愛台灣的中間選民)   2013-09-11 00:17:00
對話如果是勇伯或陳檢察長錄的,應該不算非法監聽阿?
作者: bret2631 (Kler)   2013-09-11 00:18:00
馬都說了:這樣不叫關說,怎樣才是關說。 故王關說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9-11 00:18:00
有講話要登錄唷~曾勇夫的重點是沒登陸不管有沒有關說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18:00
"王不但關說 還成功關說" 那府方為什麼講這麼硬?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20:00
而且這還要王=>曾 曾還要往下傳... -.-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3-09-11 00:22:00
特偵組在偵辦時有偵辦到一個檢察官把東西都抖出來
作者: missShark (吃蛋糕)   2013-09-11 00:25:00
一個立法院長 本就不該和法務部長 和檢察官如此通話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26:00
不該不等於成功關說吧..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3-09-11 00:27:00
這反映的事叫做立法權首長確實可能有能力去影響司法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3-09-11 00:28:00
這種事連可能都不該有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28:00
我的困惑就在"可能"這兩個字...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29:00
你頂多指他行為直接扣關說?=_=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3-09-11 00:31:00
我只問一點 以後涉案立委是不是都可以拜託立法權的首長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3-09-11 00:32:00
去關心一下司法權? 本來就是連問一句都不該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1 00:32:00
如果今天角色由林益世套換柯建銘,也是一樣嗎?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32:00
我只問你一點 你問的問題跟我文章有什麼關係?你先確定014的對價關係跟王一樣再來類比好嗎= =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3-09-11 00:33:00
那范佐憲關心洪的體檢報告可不可以早點出來有甚麼錯?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33:00
你頂多說他行為有問題 直接篤定有關說??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3-09-11 00:33:00
不管有或沒有本來就不是重點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1 00:33:00
我是問:如果今天只是名字換成林益世,黨籍國民黨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34:00
你問這種假設性問題有意義嗎= =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1 00:34:00
而且林益世要王金平幫忙的話,又篤定有對價關係嗎?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1 00:35:00
現在林益世可以光明正大打電話找王金平打給陳明堂囉只要不給錢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35:00
你怎得出這種結論的..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3-09-11 00:35:00
這事反映的是現行體制對民意代表關說近乎沒有規範可言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1 00:36:00
依你的說法,林益世→王金平→陳明堂也不怎麼需要避嫌阿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36:00
王柯 對話 後面兩個可能行為我也講了~ 你要假設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3-09-11 00:36:00
本來連碰就不該碰的東西 但碰了後 要是人家厚臉皮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1 00:37:00
你為何要假設人家就是要關說?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3-09-11 00:37:00
可能還沒他辦法 這才是恐怖的地方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37:00
不要跳針好嗎 你先告訴我 怎樣肯定"關說"..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3-09-11 00:38:00
有無根本就不是問題所在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38:00
我不知道你跳針到014幹麻=_= 你是想把人抹綠嗎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1 00:38:00
我沒有要抹你綠,同樣的邏輯就是林益世不需要避嫌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1 00:39:00
李界木也可以打個電話關心一下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39:00
至於某P我懶得跟他對話 淨講些不相關的..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40:00
確實 我問A 你拿B問我...你要講的行為不當跟CW講的一樣 問題你的舉例????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1 00:40:00
我的舉例,你要我舉個一審無罪的嗎?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41:00
你舉誰 先確定跟這情況一樣的好嗎?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1 00:41:00
阿扁如果當年二次金改案一審無罪,也是跟柯建銘一樣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3-09-11 00:41:00
以那譯文 當然有人認為有 有人認為無 看事角度不同罷了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1 00:42:00
後面就不起訴定讞的話,不也一樣?
作者: ChangWufei (桜花幻影)   2013-09-11 00:42:00
但那也不是問題的核心所在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42:00
真的沒必要跟你對話 你先看清楚CW 上面的推文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1 00:43:00
反正都只是提醒不要濫訴而已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11 00:45:00
payeah說的有道理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0:46:00
以後勒索都說我只是問他能不能借錢的時候身上碰巧帶了刀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47:00
按照樓上邏輯 如果跟人借錢 身上剛好帶刀 就是勒索?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1 00:47:00
請先回答我,以後是否一審無罪之後都可以比照辦理畢竟王金平只是善意的提醒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0:48:00
一邊借錢一邊拿出刀來賞玩就是勒索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48:00
有人可能看不清楚別人推文跟文章問的點在哪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49:00
Caseypie 你剛講的有說出來賞玩這個動作嗎= =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11 00:49:00
身上帶刀去借錢...本來就不行啊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0:49:00
原來有人缺乏常識到這種地步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11 00:50:00
你可以問更直接點,"難道手上拿槍就不能借錢?"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50:00
原來有人搞不清楚 兩者行為差異在哪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0:50:00
所以王金平打電話時沒有先自稱我是立法院長,就不算關說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3-09-11 00:50:00
你試試一起遞貸款單+刀試試反正我只是不小心掉出來而已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0:51:00
Chantaljones下次去銀行的時候可以在腰帶上吊把武士刀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51:00
今天如果你跟CW一樣是說王的行為有這嫌疑不該有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52:00
美工刀 瑞士刀 算不算刀的一種? 你有搞清楚嗎= =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0:52:00
啥?原來真的有人認為王金平不說他是立法院長就不是關說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11 00:52:00
就算你拿西瓜刀也一樣的道理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0:53:00
原來曾勇夫是今天看報紙才知道立法院長是誰的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53:00
而且想要 跟借 到底差多少阿= =我覺得有些人跳針很厲害..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11 00:53:00
只是"借錢",不是勒索"。只是"關心",不是"關說"。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54:00
我硬凹嗎? 我問你一下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11 00:54:00
自己舉的例子搞到自己自爆...也是天才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0:54:00
大概是白爛雅立安辯證法看多了就以為那是真理了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0:55:00
開口跟行員說我想要錢有沒有程序???這真的是個問題嗎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55:00
是喔 你是真理 那為什麼我反問後 你要補一句拿出來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11 00:55:00
美工刀就沒危險嗎?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0:56:00
原來身上拿美工刀去借錢就沒事了,哇~911之後美國連刮鬍刀都不讓上飛機呢難道一個人想要去銀行想要說什麼話都還要先跑流程問這種問題的人到底活在怎樣的獨裁威權國家阿?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56:00
這是台灣 而且你拿上飛機= =?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11 00:57:00
原PO,你剛才的例子是"和人借錢"喔!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57:00
我覺得你們很會扯 我問你 我反問你那句 你為什麼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0:57:00
原來借錢理當享有比上飛機更寬鬆的保安安檢標準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11 00:58:00
你還是承認你自己自爆了吧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0:58:00
很簡單 因為我自己知道推文不夠長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58:00
要確實有後面這個動作 你提的論點才成立不是?少藉口了..你知道不夠長 大可分行獎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0:59:00
當然不用有賞玩的動作,只有沒常識的人才會堅持跳針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0:59:00
我自爆在哪? 借錢是我提還是CASEY提的 你搞清楚沒常識? 那我問你 我口袋放美工刀沒拿出來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00:00
你真以為你對 你為什麼要我反問 你才補上行為?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1:00:00
你下次可以試試看有沒有事,我不是叫你去試了嗎?「我只是在口袋放美工刀而已阿!是他自己看到的!」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1:01:00
我想除了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台灣,法官應該都很能體諒吧因為我不知道有人會這樣沒常識硬凹跳針阿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01:00
照你邏輯"上完美術課 書包放雕刻刀 跟人借錢 有事?"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1:02:00
兩句同義句用詞變換,不是作文的常識嗎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02:00
我不知道有人自己提的問題包得太廣泛 還硬要扯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03:00
是阿 要提語文能力嗎? 那我講的兩個例子 你提的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1:03:00
看來Chantaljones的世界裡,高職是不可能有校園犯罪的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11 01:03:00
是啊,你真的扯遠了。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1:04:00
你講的例子,就是很有希望至少跑幾趟法院的例子,科科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04:00
誰扯遠了? 不知道誰跑去提銀行???
作者: bret2631 (Kler)   2013-09-11 01:04:00
該睡覺囉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11 01:04:00
你還有什麼好困惑的?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05:00
你先問看看 我講的兩個到底犯了什麼好嗎?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1:05:00
哪個被告上法院的時候承認有這行為的,真是個大同世界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11 01:06:00
你的例子已經離王金平關說太遠了。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06:00
所以上法院指控到底是看證據還是隨便講講就好?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1:06:00
沒有阿,很合理阿,修車的帶個扳手踢足球也很合理阿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11 01:07:00
王金平要"提醒"檢察官不應濫訴,那為什麼是對柯建銘的案子?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1:07:00
被告當然可以主張沒有犯意阿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11 01:08:00
就算是假人情,也是關說啊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08:00
可是依照你邏輯 只有有帶刀 借錢 就有問題不是^^?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09:00
假人情 到底怎算關說?拜託看CW的推文好嗎?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1:09:00
你認為沒有問題,那你就去跟法官說阿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11 01:09:00
當被你借錢的對象指控你勒索,而你身上真有帶刀,那麼...?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11 01:10:00
只是"借錢",不是勒索,就不是你說了算了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1:10:00
用表情符號似乎是某種東西的先期症狀呢難道有沒有問題是帶刀的人說了算的嗎?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10:00
喔 開始扯到表情符號了~難道有沒有問題 是你說了算嗎?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11:00
我說過了 我講的兩個情況 你拜託去問看看律師到底哪裡有問題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1:11:00
Chantaljones:喔,開始扯表情符號了~(顯示為使用表情符號中)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11 01:11:00
除非那個刀是指甲刀,否則即使是你例舉的雕刻刀,那也有可能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11 01:12:00
勒索成立。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1:12:00
已經給了一堆例子,只是有人生活在大同世界無法理解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12:00
雕刻刀 放書包 我是不知道你沒表明或者暗示給對方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13:00
你要怎確定 勒索"一定"成立?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11 01:13:00
只要對方說你勒索,就算你放書包,那你還是可能勒索罪成立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14:00
我只知道Caseypie 你不敢問 也不敢找 我知道~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11 01:14:00
我當然只能提"可能",檢察官起訴也可能被法官判無罪啊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16:00
是喔~ 是你知道有些時候不會成立 才講可能的吧?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11 01:16:00
反正,推文都回應這麼多了,你要繼續堅持困惑,或是找到你要的答案,那都是你的選擇。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17:00
我的選擇? 一開始Caseypie 提問講的太廣 我反問他開始講出行為或者哪種刀 結果你說 我扯開話題???他一開始提的問題 確實太廣 有些情況不可能成立不是?
作者: amperp (迷津慈航斬)   2013-09-11 01:17:00
對你而言,王金平的關說討論已經結束了?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19:00
喔 講不贏 開始跳回我問的了嗎?拜託請看CW推文!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1:19:00
因為王金平只要不說他是立法院長,就跟沒有亮刀一樣接到電話的人也不一定知道他是立法院長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1:20:00
所以難道勒索/關說「一定」成立嗎????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20:00
我是不知道這跟"亮刀"有什麼關係?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21:00
我問的關鍵是在 "他有無表明他是立法院長嗎?"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1:21:00
小市民關心一下檢察官不要濫訴,臭了嗎???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1:22:00
原來王金平不表明他是立法院長,曾勇夫就不知道這件事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22:00
要亂跳針亂扣也有個限度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1:23:00
這根本是侮辱曾勇夫的智商,認為他不知道立法院長是誰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23:00
請你把你提的那問題 和我舉的兩個例子 去問看看好媽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24:00
而且我到底從頭到尾都不是糾結在"表明"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1:24:00
證明你覺得要是王不表明,那曾就會把王當成一介草民了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25:00
請你看我後面講的那句好嗎? 我後面沒講?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1:25:00
還是現在要說關鍵非糾結,糾結非關鍵呢???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26:00
抓來亂打 在你提"表明"以前 我何時提過這東西????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1:26:00
阿?那一開始糾結有沒有玩賞刀的Chantaljones呢?看來平行世界真多呢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27:00
你提的問題 確實這點很重要阿 你以為你提的問題可以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1:27:00
隨便硬凹糾結也要有個限度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1:28:00
王金平的立法院長頭銜就像把刀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28:00
笑死人 你的那問題 確實太廣泛還有你說像就像? 你是誰?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29:00
而且隨便拿其他問題 類比此事件 你邏輯還真好呢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1:29:00
Chantaljones下次可以問教譬喻法的教授說「你說像就像?你是誰?」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1:30:00
那就是說Chantaljones不認為自己有沒有糾結表明身分但從他糾結帶把刀有沒有拿出來玩賞可見他確實很糾結~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30:00
笑死人 你硬要把王的事件扯到跟你問題一樣不是嗎?我問你 你問題到底哪裡可以跟王的這件事情類比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31:00
不要又說王金平的立法院長頭銜就像把刀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3-09-11 01:31:00
我當然就是認為這兩個例子可以類比才講的當然Chantaljones也可以質問我是誰阿~我又不是立法院長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3-09-11 01:32:00
睡覺比較實際!懶得跟你這種人講道理舉那種鬼例子 然後被反問才要加一堆條件真沒問題 你幹麻要加條件下去 笑死人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13-09-11 02:02:00
我看完覺得你才算是深綠而且很鐵。
作者: shinhway1 (shinhwa)   2013-09-11 08:54:00
X不該打電話,還說ok,一般人會必免瓜田理下,沒敵人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