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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下急急如律令,王金平撤銷黨籍案,必須中選會送交立法院回函後,才能註銷王金
平立委資格。馬英九似乎沒想到要取消王金平立委資格須經過立法院這關,立法院秘書長
會簽嗎?王金平院長也應該要簽才能送出立院吧?立法院的公文一定要有院長署名吧,更
何況法律沒規定幾日內必須回函中選會,之前洪仲丘案,立法通過後也是拖了一個禮拜才
送交總統府,我不相信立法院會立刻回函中選會。洪秀柱委員在情勢渾沌不明,我想洪秀
柱委員應該不敢篡位,因為王金平一旦下台,國民黨之後的選舉恐怕很危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