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局面看起來
馬主打柯王關說 而且有影響到林的上訴決定
但是這部份要王因為關說被判刑似乎走不通
如果馬一開始主打 柯->王->曾
王打給曾想要關說
以立法院龍頭之姿行關說之事
但是曾有守住 沒把話傳出去(曾在媒體上說的)
這樣雖然也是無法讓王被判刑
但是都可以得到相同的結果=>王的確打給曾 想要關說司法
如果不是曾守住 整個司法就因此蒙羞
這樣主張好處曾跟其他檢察官不會跟馬站在敵對立場
不過壞處是 有關說->影響檢察官決定
有關說->不影響檢察官
似乎前者對社會震撼力比較夠
板友覺得哪個好呢
目前感覺檢察官是不是受影響沒有決定性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