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ICUkpDR ]
作者: paopaotw (pao)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最近很夯的立法院長是否被拔除一事
時間: Fri Sep 13 00:28:32 2013
依照大法官釋字331號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331
若不分區立委失去黨籍 則失去立委資格
那如果此立委是立法院長 是不是也失去院長資格?
不分區立委 -> 被撤銷黨籍 -> 失去該黨黨員身分 -> 失去該黨不分區立委資格
-> 失去立法院長資格
這個程序是合法的嗎?
立法院長是立法委員選出來的 那是不是不應該沒了黨籍就沒了院長資格?
那也不應該沒了立委資格囉?
也就是:
不分區立委 -> 被撤銷黨籍 -> 身為選出來的立法院長不可拔除 -> 仍保有院長資格
-> 仍有不分區立委資格 -> 仍保有該黨籍
應該依循哪個步驟呢?
麻煩懂法律的板友指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