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我的法律觀點

作者: AnimalFarm (動物農莊)   2013-09-13 07:45:45
法條我就懶得引了。
除非法律有「登記才生效」的規定,
否則,一般來說,中選會的行政處分作成,就發生喪失立委資格的效力,
立法院只是一個登記機關。
所以,王金平「現在」已經不是立委了。
但這並不代表「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就喪失審理的實益。
因為這終究都是紙上作業,
與房子已經拆掉而無法回復的情況不同。
這些行政處分,
都還是可以被行政機關「自己」撤銷的(不一定需要法院撤銷,這要提行政訴訟),
只要王金平繼續保持一個擁有KMT黨籍的暫時狀態的話。
因此,我認為假處分聲請會准許。
王金平還是可以繼續當院長沒有問題,
但這已經挽不回他的「權力」了,我前面說過。
至於KMT的黨紀處分,會不會在日後的本案訴訟被撤銷?
我是認為沒有辦法,
因為KMT引用的是損害黨譽的條款,
看起來是合乎規定的,
法院只能做「違法性審查」不能做「適當性審查」,不能越俎代庖。
所以王金平最終還是會被撤銷黨籍。
最後,如果提起釋憲,70%我認為會以政治案件不受理。
即使受理了,我認為也是合憲的,
大法官會以「政黨政治」的法理宣告合憲。
這是我的見解。
作者: makoto888 (Makoto)   2013-09-13 08:41:00
釋他媽的屁憲,自己要當不分區現在被拔掉哭哭喔有本事自己選區域立委選上當國會龍頭,國民黨有天大本事也動不了你,現在就是王金平這個吃裡扒外的叛徒
作者: makoto888 (Makoto)   2013-09-13 08:42:00
吸取黨的奶水長大卻胳膊向外彎,還以立法院長身分關說法務部長,被拔掉黨籍活該看吱吱瘋狂保王的動作就知道馬英九又做對了馬英九做的對不對,看吱吱崩潰程度就知道
作者: ebi (Prince Siegfried)   2013-09-13 10:36:00
前面還說到王現在處於"中陰身"階段,其實根本就是陰魂不散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9-13 11:46:00
王金平就是死賴著不走啊makoto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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