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假處分裁定

作者: CrazyMarc (府城賈文和)   2013-09-13 19:53:46
王金平被撤銷黨籍乙案,法律關係有
一、私法關係,王金平與人民團體國民黨間,王金平是否有黨籍?是否得行使黨員職權?
二、公法關係:中選會、立法院究竟何者可作成王金平喪失立委身分的處分?
並不是喪失黨籍即刻生立委解任之效力,因為公法關係需要有形成力的VA,因此,在
國民黨發函通知中選會後,這個行政程序才開始跑,程序中,究竟何階段可產生王金
平解職之形成力?值得探究。
至於暫准行使黨員權利,亦非即刻對王金平立委身分產生影響,設若解職處分已有效
存在,該VA形式存確定力必須以另一VA或法院裁判才得以變更,因此如何對王金平解
職的行政程序進行行政救濟,是現在王金平律師團要好好研究的,管見以為,設若程
序未跑完而不生解職之效力,則王金平應採取的動作是行政訴訟中的一般給付之訴(
不作為訴訟),同時對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若認程序已跑完而解職之形成力已發生
,這就比較麻煩了,能不能聲請停止執行。值得探究。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3-09-13 19:54:00
總算有法律人出來說一下 我是不懂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9-13 19:57:00
不作為是什麼給付 zzz 你說確認訴訟還比較相信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3-09-13 19:57:00
老王有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假處分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3-09-13 19:58:00
今天民事黨員資格的假處分,會讓行政處分凍結會撤銷的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9-13 19:58:00
而且最後解職的VA 應該是立院下的 中選會只是多階段的一環
作者: krajicek (回憶比真實精彩)   2013-09-13 19:59:00
戰場有很多條,慢慢看戲吧
作者: ezpeer107 (立志當壞人)   2013-09-13 20:15:00
公法關係之消滅不一定要行政處分 特定事實發生也可以
作者: Regen (心裡的彩虹)   2013-09-13 20:17:00
法律關係不明朗狀況下 什麼都打會比較好
作者: ezpeer107 (立志當壞人)   2013-09-13 20:18:00
選罷法規定:有喪失黨藉之事實即喪失立委資格
作者: s213092921 (麥靠貝)   2013-09-13 20:23:00
我認為中選會那個是確認處分,理由是王已經依法喪失立委身份,中選會只是確認而已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9-13 20:23:00
餐廳延長的不做為 一般給付 是德國的案例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9-13 20:24:00
說實在 台灣沒人打過這種訴訟就好像私人與私人間的行政契約一樣 太特例了啦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9-13 20:27:00
確認處分也要有裁量權機關做成吧 中選會應該沒有這種權力
作者: CrazyMarc (府城賈文和)   2013-09-13 20:29:00
喪失立委資格和喪失立委身分在法律上是否相同也有的吵XD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9-13 20:30:00
黑名單不太一樣 你說的是預防性的 黑名單很明顯已做成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9-13 20:31:00
你只是請求做成沒有把你列入的黑名單的行為的給付
作者: ezpeer107 (立志當壞人)   2013-09-13 20:36:00
我覺得中選會的函只是行政內部行為 立院註銷如有通知王
作者: ezpeer107 (立志當壞人)   2013-09-13 20:40:00
也只是事實通知 從撤銷黨籍時王就已經GG了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3-09-13 21:21:00
受教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