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說馬小題大作撤銷王黨籍是政治鬥爭
那麼怎樣才算恰如其分有守有為呢?
比撤銷黨籍輕的處理有什麼呢?
申誡 停權 以上應該沒了
好,張通榮被停權,且已經被起訴了
賴素如與林益世都被開除了
那麼比張通榮官位重很多的王金平也關說了,雖然因為無對價關係所以沒刑事責任
但是以一個院長級來看,黨方面應該要有比停權更高的處分吧?
我總覺得,如果馬在黃世銘開完記者會後,只說一切依法處理
國民黨不是國家機關,我們不處理無刑事問題的案件
或是跟張通榮一樣被停權
應該還是會被罵得很難聽吧?
例如"停權算什麼,不痛不癢的" "有KMT黨證真好"
結果馬用了會痛的處理,反而死得更慘
我只能說王真的很厲害,要從湯圓王升級到太極王了
由己則滯,從人則順
捨己從人,我順人背
他強任他強,清風拂山崗,他橫任他橫,明月照大江
我自一口真氣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