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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與立法院長王金平的爭議,延燒到9月29日國民黨全國黨代表大會。國民黨黨
部昨(15日)證實已發函通知王金平,註銷邀請他參加929全代會。不過,國民黨此舉可能
又踢到鐵板,因為多名法官昨質疑,上周五法院已裁定王暫保有黨籍的假處分,國民黨
禁止他參加全代會有違法之嫌,恐面臨新台幣3萬至30萬元「怠金」罰款。
國民黨不讓王金平參加全代會,王金平昨天下午表示他還具黨員身分,「這是司法認
定的。」不獲邀出席國民黨全代會,王金平是否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幕僚說,距全代會
還有2周時間,律師團會再討論如何因應。
裁准王金平假處分案的台北地院合議庭庭長張瑜鳳昨說,裁定已由民事執行處執行,
如何執行,不屬合議庭職權。北院民事執行處證實,不遵守法院執行命令,強制執行法的
確有相關處置規定,但目前王金平未向法院表示行使黨員職權受阻,北院依法不會主動介
入。
多名資深法官說,王金平案的執行命令,就是要國民黨讓王金平行使黨員權利,包含
黨章所明訂的黨員在黨的會議發言權、提案權、表決權,及黨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罷
免權或輔選權及向組織提出黨政興革意見權等;另外,舉凡黨員享有國民黨特約商店的購
物優惠,或進入國民黨大門的權利,都應受保護。
律師張佳瑜說,若國民黨不依台北地院執行命令,讓王金平暫時行使黨員職權,依強
制執行法規定,台北地院可對國民黨處3萬至30萬元的「怠金」,且不限次數,此規定對
不遵守執行命令者,也可管收。但因王金平執行命令對象是社團法人國民黨,而非國民黨
主席馬英九,應不會管收社團法人,僅能以處怠金方式拘束國民黨,王金平可要求法院強
制執行,若國民黨拒不配合,法院可處國民黨怠金,若國民黨不繳款,法院可查封國民黨
的存款或拍賣黨產抵償。
對法界的質疑,黨政人士昨解釋,不是所有國民黨黨員都可參加全代會,王金平當初
是以國民黨中評會主席團成員受邀,如今王既然沒有黨職,就無法參與;但也有黨內人士
說,法院指王仍保有黨員資格,究竟是否還有黨職?這處於灰色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