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套用王金平的例子. 張家人自殺. 有證據跟劉縣長有關係?
有甚麼關係?
證據在哪裡?
要負甚麼責任? 上訴了沒? 判決了沒?
其次
如果要這樣算 "被某某逼死"
可以算在劉政鴻頭上. 就不可以算在社運團體頭上?
縣府已經盡可能在法律範圍內給優惠補償
可是為了讓社運團體支持自己
拆遷地上物補償金. 張家敢領嗎?
專案標購建地權. 張家敢拿嗎?
最後甚麼補償都不能拿. 白白的房子就給拆了. 請問是誰該負責?
-
好個逼人走投無路的社會正義
-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3-09-18 17:14:00問一下出發點 是誰要拆屋的?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3-09-18 17:15:00沒你這個爛人不就什麼人都不會死 什麼是都沒有了?爛人誰選的? 原po你說說
呵 沒這些爛社運團 張家早就領錢買建地等著賺漲價了沒這些社運團體 不就甚麼人都不會死 什麼是都沒有了
爛人? 誰啊? 有經法院認證嗎?你不知道我國講法治的嗎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3-09-18 17:17:00對齁 忘記了 沒有法院認證不能說關說 不能說逼死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3-09-18 17:18:00只能說民調中的霸主 9.2% 國際認證的馬幫伯
作者:
cheng399 (cheng399)
2013-09-18 17:19:00還有傳說中的鬼之握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9-18 17:51:00沒出生就不會死了,什麼事都沒有了?
作者:
ZxoF (學弟妹來系壘吧!!)
2013-09-18 20:38:00你的邏輯好棒 難怪劉政鴻敢這樣硬幹
是阿社運團體 怎麼不幫張家主動去領補償金和建地權?
讓人家房子白白被拆甚麼都拿不到你們可以怪劉政鴻 我就不能怪社運團體?逼死人的社會正義. 有甚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