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在野黨要求馬英九、江宜樺、黃世銘下台的主因,應該可以歸納出這些
1.非法監聽!
(不過已經出示過監聽票,還要講非法監聽就水準太低)
2.黃世銘檢察總長一定受馬英九總統指示去調查柯建銘總召,甚至國會議長(毫無證據的
指控)
3.黃世銘檢察總長怎麼可以拿調查中的案子向總統報告,不合憲政體制。
(這方面黃世銘確有不周,不過向江宜樺報告與向馬英九報告有什麼差別?他們都要知道)
4.為什麼那麼急著辦這案子,黃檢察總長在深夜2300~2330向總統報告是急什麼?
5.監聽A案發現B案,監聽A案的證據不可以拿來辦B案(這完全鬼扯),而且B案沒有另外分
案偵查不合法。
6.行政院長無權過問甚至指責立法院長。
還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