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篇文章的推文給了我很深的感觸。我引用了一個數學問題的例子作為原型,問
了一個不大一樣的問題。但是絕大多數稍微聽過這問題、或者學過條件機率的人,都
是把原始題目的答案背了出來、進而藉機指責我錯了,一些人甚至會嘗試去修改我的
題目:或者把問題改回原始問題的提問、或者把題目前提作了些修正。
我是沒什麼資格去教訓別人啦,不過對我來說這件事情,可說是彰顯了我們「背誦
」遠優先於「思考」的情形。
不過在這裡我想進一步聊一下,我舉的例子到底說明了什麼。我所要強調的是,偏
頗的資訊是無效的,不能改善原有的機率。知道正確答案的主持人刻意打開一扇未中
獎的門的時候,並不會因此讓你的中獎機率由原先的1/3提升到1/2。
那麼,the Monty Hall problem說的是什麼呢?它說的其實是一旦你瞭解這資訊是
偏頗的時候,你可以透過改變去對抗它,將它引導成對自己有利的事件。但是這個重
點在於改變:你必須做出修正、選擇另外一扇門來「利用」這個偏頗的資訊、提升你
自己的勝算比。
在網路的嘴砲上這個原則是很好應用的,特別是每個人傾藍或者傾綠的嘴臉一望就
知。只要先瞭解他的言論是一項偏頗的資訊,那麼問題就能簡化成一個相當銳利的題
目了:
他沒有說的,到底是什麼?
讓我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也次這次的事件好了。許多綠營的人想強調馬英九心狠手
辣、不到一週的時間國民黨考紀會就撤銷了王金平的黨籍。他們會強調對於基隆的張
市長,國民黨考紀會就不是那麼有效率。但這就是一個典型的「主持人開門」的作法
,他們選了一扇門打開,然後兩者去大肆比對。
唯一的問題是,其他的門在哪裡?
第一扇門 第二扇門 第三扇門 第四扇門 ........
王金平 張通榮 林益世 賴素如 ......
六天 26天 七天 六天
把其他的門找出來,然後你就很可能看到完全不一樣的故事。
更簡單的原則是這樣的:除非他願意把所有的門都打開,否則自己選擇一扇他沒有
打開的門自己打開去看,你找到的更可能是真相。
作者:
Hachiko (櫻桃小口帶把刀)
2013-09-20 19:51:00老實說我覺得你開的門也是媒體給你的...就我看特偵組說報告總統引用的憲法有點牽強
作者:
Hachiko (櫻桃小口帶把刀)
2013-09-20 19:52:00然後王金平說關心通案這絕對是放屁
你舉了王 張 林 賴四人做例子 然後說綠營只強調張26天你沒講到的是 林益世在坦承涉案並退出黨籍前國民黨並沒
有做出開除黨籍的處分 至於賴素如則是停權而非撤銷黨籍
個人覺得最公平的是,把現前所有政黨犯過法,然後被撤銷黨籍或是自請退黨的,全部排出來看看XD
譬如說陳前總統,到底是自請退黨,還是黨紀生效,還是
問題是這次質疑對象是KMT考紀會啊 這組織管不到扁吧XD
殼況扁在黨中影響力已經讓DPP產生差別對待是既定事實吧
然後,國民黨考紀會的決議和林益世是否要自行辭去黨籍有何關係呢?他可沒有去申請退黨吧....林益世的表態在這裡就是一則偏頗的資訊
因為你不能證明國民黨考紀會是因為林的表態才做出處分同樣的,賴素如被停權也是另一個偏頗資訊,考紀會的處
份本來就不只一種對黨籍的處置方式,考紀會必須選擇一種處分,在停權、撤銷、開除黨籍或者不處分中進行
林益世在辭去黨職後 國民黨開考紀會才決定對既定事實再開除黨籍 我不知道這個脈絡要怎麼證明這兩者無關?
其次 從賴素如的處置方式跟林益世未辭職前的KMT反應
我們可以確定通用的標準是"一審有罪則停權"而這也是明文寫在國民黨黨章裡的 而很明顯這次王的處理方法比這個標
準完全不相符(無論時間或是懲處程度)所以這兩個例子完全不是偏頗資訊 而是沒有被打開的門
因為被打開了 就會知道王這次情況與以往處理標準之不同
所以你才沒搞懂吧 為了快速砍掉王才刻意不引用一審有罪
我們退一步講 王這件事就算沒一審的情況 也尚未經過責管機關的調查(特偵組已經確定無貪瀆)與相關動作 在這個情
況下就如同案件尚未到一審完畢 但懲處卻是比一審還重的
不過看起來,二位討論的內容,其實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
照你這麼說林益世遭到的開除黨籍處分還比撤銷嚴重耶..
處分規定明定,一審停權,二審撤銷,或是經委員會認定
他不會被送審 至少要等到相關人士被調查完確認被彈劾吧
林益世已經自請退黨了 KMT就是在已經斷的頭上再砍一刀啊
林益世怎麼作關考紀會屁事?你怎麼不責怪國民黨考紀會處分也沒有等到二審再來處置?
(冷笑)人家黨紀要怎麼與時俱進的設定高道德標準也有
我只是陳述事實而已 事實就是林益世做了甚麼(自請退黨)
你的標準是「至少要等到相關人士被調查完確認」不是嗎
再者,連之前呼籲要國會自律的,到現在也發現國會不會自律了,請問是還要等到牛年馬月讓紀委會這個相關機關把調查做完才能處分王金平?不分區立委這麼屌?
林益世已經自己認罪了 事實上KMT也是因為他認罪退黨後
我比較想問的是,現在討論焦點,好像從原本議題,轉移
到王金平被撤銷黨籍是否過重或是合乎章程規範的問題?原本看起來應該是討論綠營轉移焦點吧?
民進黨那些人從來沒有放棄轉移焦點的努力啊XDD這倒是不用懷疑,有趣的是跟民進黨口徑在講那些人
賴素如是停權 王是被撤銷黨籍 你看 又是道沒被開的門XD
政黨要處分那個涉醜聞的黨員卻一堆人拉著守這才是可笑復可悲的事實
我個人是認為馬在處理這件事情,有別於以往靜待司法調查
的態度,不過至於考紀委員會既然做出處分,我看了一下
我如果不開門 這篇大概還停在六天 26天 七天 六天 吧
第3條和第1條,確帢可以王金平行為重創國民黨形象,予以
重點是人家政黨要怎麼set自己的道德標準,關他人啥事
一方面又說那是醜聞,一方面人家要明快處理又要喊不行
所以討論一、二審其實沒有什麼太大意義,只是處分的情況
之一,而不是惟一。因為有第2條的概括條款存在,也就是r大所說的政黨道德標準XD
我如果沒開林益世這道門 光看這篇的人根本不會知道KMT
在林益世退黨前後的態度有了轉變 這樣哪叫開門不算數 XD大家只會知道:喔 林益世也是一樣七天內被開除黨籍嘛你沒打開的門就是KMT一開始的表態
那我幫你打開了 事實就是林益世表態完KMT跟著轉彎
如果這樣說的話,我覺得還是把所有政黨針對違反黨紀的
我是不介意參照DPP一起看 畢竟光扁就是個超級問題例子XD
我倒是覺得沒必要管DPP,他們就那德行,比他們強也沒鑑y別度。現在的問題是,當民進黨不處理柯建銘,國民黨處理王金平的時候,居然有一堆人在罵國民黨?
王金平案子真正有趣的是,一群民進黨立委力挺國民黨立委
或是前國民黨立委,足以在臺灣政黨歷史上,添記一筆XD
民進黨那群就這德性,要想說這中間沒有省籍情結在作祟恐怕也很難讓人相信。或者是愛屋及烏,因為要保柯建銘,所以只好連王金平一起保下去了
那些大談憲政,大談國會自律的人,希望這些立委運作出的樣子,就是你們想要的民主憲政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