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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outube.com/watch?v=XJKVUVrwqrI
劉櫂豪質詢犀利 網友:誰理虧很清楚
這段影片25日上傳Youtube網站,至26日傍晚6時20分,點閱率達1萬5802次,有696名網
友按讚。
劉櫂豪質詢時指出,憲法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通訊監察保障法第2條也規定,「監
聽」是最後手段,但這次特偵組的做法,「給台灣人好好上了一課」。
劉櫂豪舉例,如果檢察官偵辦職棒簽賭案實施監聽,過程中意外發現另件涉毒案件,檢
察總長是否會叫檢察官繼續監聽?還是申請另外的案號申請監聽票?黃世銘回應「一般實
務上不會再另外立案號」,現場立委譁然,劉櫂豪當場提高分貝嗆「你把刑事訴訟法翻出
來看,哪一個說不用立案」?
總長被電爆 網友:雞嘴變鴨嘴
黃世銘企圖以部內的行政命令解釋,卻遭劉櫂豪駁斥,「總長,我討論的是立法院三讀
通過、總統公佈明文的法律,它位階絕對比你規定的還高!」劉櫂豪痛批從黃世銘的說法
,明顯看得出來特偵組濫權,完全不理會通訊監察保障法的規定;劉櫂豪說,「總長我非
常訝異,但是我也欽佩你的誠實,因為你可能這樣長期以來這樣指揮辦案啊。」
針對黃世銘2次向總統馬英九報告案情,黃世銘以憲法第44條辯解,劉櫂豪卻指出,憲
法第44條根本沒有賦予總長有權力或義務向總統報告,而且黃世銘報告的時間點是8月30
日,當時案件還是「進行中的刑事案件」,直到9月6日簽結才確定是行政不法,如果在報
告總統後,發現刑事案件事證,或是發現總統也涉入其中,黃世銘該如何自圓其說?
曾任地院法官 劉櫂豪法學背景深厚
劉櫂豪說,「我們在執行的過程當中,不代表我們是正義的化身,我們盡可能追求正義
,但我們不是正義之神。」這段質詢影片,引起網友熱烈轉載,「很棒的一段質詢演說」
、「完全洗臉制霸」、「總長雞嘴變鴨嘴」,還有網友說,「檢察總長,如果有裝測謊機
,心跳一定很快」。
事實上,劉櫂豪法學背景深厚,政治大學法律系畢業,先後在高雄地方法院、台東地方
法院擔任法官,並於2001年擔任台東縣副縣長,踏入政壇;2009年台東縣長選舉,劉櫂豪
代表民進黨出征,以5千票差距輸給國民黨的候選人黃健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