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這幾天的紛爭,
也看了不少法學專才在討論
"王金平關說事件"中的監聽是否合法?
不過身為小民的我,實在有幾點疑問想請教大家:
1.縱使一切程序合法,監聽票是不是發的太浮濫?
2.馬英九想開除王金平,是出於公心還是私心?
3.總統利用監聽得到的資料來鬥他的政敵立法院長,縱使合法,是否適當?
4.立法院長打電話給法務部長和高檢署檢察長,請不要上訴某委員的案件,
縱使本案原本是無罪判決,是否適當?
5.司法院長在搞啥?在養老嗎?
照我以前在三民主義教材所學的認知來說,
不應該是檢察總長去向司法院長報告"立法院長關說司法,請院長協助處理",
然後司法院長去向總統報告,請總統協調立法院長不要關說司法?
為何本齣戲碼是總統、行政院長和檢查總長聯合鬥立法院長?
6.如劉甚麼委員所說,案件未簽結前,檢察總長去向總統報告案情,
是否違法? 如有違法,犯了哪一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