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總統真要搞監聽 根本不必經過法院開票

作者: s213092921 (麥靠貝)   2013-09-29 17:16:30
第 7 條 為避免國家安全遭受危害,而有監察下列通訊,以蒐集外國勢力或境外敵
對勢力情報之必要者,綜理國家情報工作機關首長得核發通訊監察書。
一、外國勢力、境外敵對勢力或其工作人員在境內之通訊。
二、外國勢力、境外敵對勢力或其工作人員跨境之通訊。
三、外國勢力、境外敵對勢力或其工作人員在境外之通訊。
前項各款通訊之受監察人在境內設有戶籍者,其通訊監察書之核發,應先
經綜理國家情報工作機關所在地之高等法院專責法官同意。但情況急迫者
不在此限。
前項但書情形,綜理國家情報工作機關應即將通訊監察書核發情形,通知
綜理國家情報工作機關所在地之高等法院之專責法官補行同意;其未在四
十八小時內獲得同意者,應即停止監察。
違反前二項規定進行監聽行為所取得之內容或所衍生之證據,於司法偵查
、審判或其他程序中,均不得採為證據。
我質疑的是監聽連宋的依據是哪一條款?
我看你引的條文,明明就是以外國勢力、境外敵對勢力或「其」工作人員為對象
所以我問你連宋是屬於外國勢力的工作人員嗎??
結果你還繼續裝死 忽視那個「其」字
上色還故意上成:
一、外國勢力、境外敵對勢力或其工作人員在境內之通訊。
是想誤導誰啊?
好啦,退步言之,連宋被監聽後,有收到監聽票嗎
我剛剛咕狗一下,好像也沒看到相關新聞
令人相當懷疑監聽連宋根本按照法定程序來進行
我看你還引了國安局的草案條文還有實務判決
問題是國安局草案是今年才提出的,實務判決是92年的
跟監聽連宋有什麼關係??
作者: zxcvbbb ( )   2013-09-29 17:19:00
連宋屬外國勢力沒錯阿 有問題嗎?
作者: s213092921 (麥靠貝)   2013-09-29 17:22:00
果然,對吱吱來說是外國人 不過基於我國憲法 大陸可不是外國領域唷
作者: s213092921 (麥靠貝)   2013-09-29 17:23:00
當然事實上是外國 問題是法律上大陸還是我中華民國
作者: s213092921 (麥靠貝)   2013-09-29 17:24:00
一部分唷
作者: s213092921 (麥靠貝)   2013-09-29 17:26:00
再補充,對岸也是我國領域的一部分 不算是境外
作者: fox999 (fox)   2013-09-29 17:29:00
看來你沒看懂H大說的 還再拿張飛打岳飛XDDD
作者: rogger   2013-09-29 18:04:00
先別說條款了 你聽過大是大非嗎?
作者: hazel0093 (heart-work.info)   2013-09-29 18:29:00
某F在搞笑喔XDDD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3-09-30 17:27:00
連宋屬外國勢力沒錯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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