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政鴻還是提告丟鞋者
應該是加重公然侮辱罪吧
因為是丟鞋子
之前有個警專退休的英文老師
對主委吐口水
到檢察官面前 問的時候
也是會怕
說沒有
結果調帶子
該名退休教師 一樣也適用加重公然侮辱罪定讞 (打到二審的樣子)
法官還加重
如果照陳這個案子
丟縣長 同情形也算是加重公然侮辱
附帶民事賠償 還要依對造身分地位
整體看來
陳同學可能要去籌錢了 十萬元 算合理 (因為是加重的公然侮辱)
大概可以買好幾雙超跑級的nike鞋
劉縣長可要好好用法條
給陳同學學習一課
哈
再亂丟鞋子麻...
逾越自由界線
趕羚羊~~
陳同學到檢察官面前不知道會不會腳軟
我看最好傳喚也不要去好了
行使陳同學的公民不服從 wwww..
先拘提 再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