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愛舉邱彰當例子哭訴法官判案不公平,不過那比較遠一點,近一點的有許舒
博,他的假處份可是過關囉...稍稍比一下......
邱彰:違反黨紀沒有亮票.....(事實)
許舒博:收賄罪二審被判有罪,但尚未定罪..(法律上許還是無罪)
老實說許舒博比較接近王金平的案子,但是王金平連正式的關說調查都還沒開始進行,
至於特偵組的證據嘛...依照最近特偵組跳針的程度,我實在很懷疑他的真實性..:)
最近看新聞面對面鄭村祺..姚立明..也都在質疑特偵組的證據力, 朱學恆更狠直接說
特偵組辦的所有案子都要重新檢驗證據力...
好啦,法官裁判可受公評,大家愛怎麼罵就怎麼罵,不過只拿邱彰出來說事有點不公平..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0000-00-00 00:00:00一點都不一樣 前兩個案子法官有依照民調判決嗎?
作者:
roy2monu (努力追求!)
0000-00-00 00:00:00說得對,給你推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0000-00-00 00:00:00同樣看到法官拿民調判決 過去所有審過的案子也該重先檢驗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0000-00-00 00:00:00
王金平關說無法可治,是要怎麼調查啦?要白色恐怖嗎?我知道一堆人等著馬狗下台之後就要治王關說讓他也一起下台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0000-00-00 00:00:00
是要馬拿著錄音帶叫王到密室談談,然後法案就一直通過才算好?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0000-00-00 00:00:00請問亮票合乎憲法精神嗎? 請教鍵盤大法官?
作者: yungde (龍生) 0000-00-00 00:00:00
爛例子, "違反黨紀" 就開除了,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0000-00-00 00:00:00對於這點,我的結論是,會讓人想用各種手段影響司法只是剛剛好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0000-00-00 00:00:00
王金平是第一次司法關說就上手嘛? 想也知道不可能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0000-00-00 00:00:00
反正要說王金平關說,就幾個人一直跟你要證據要司法判決
證據要司法判決 那政論節目可能都要關掉了......
作者: f78 (現實真是可怕) 0000-00-00 00:00:00
王金平無法可罰要說幾次阿
作者:
ysfang623 (芋é (BOY))
0000-00-00 00:00:00如果哪個法院願意幫司法關說認證 我很樂意去申請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0000-00-00 00:00:00本來以為王黨籍的本訟打完可以有個參考的依據KMT到底可不可以用關說->影響黨譽的方式開除王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0000-00-00 00:00:00但是現在我沒把握了,因為法官似乎不認為黨譽有受影響..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0000-00-00 00:00:00或者說,法官根本不認為黨譽是個政黨自律的依據
作者: MaRiaNi (...) 0000-00-00 00:00:00
馬的殺意不要這麼早洩 耐心醞釀媒體-民意批判王的話
作者: MaRiaNi (...) 0000-00-00 00:00:00
自然就有民意基礎操作空間啊 問題是馬把火往自身上燒 怪誰
作者: MaRiaNi (...) 0000-00-00 00:00:00
搞到王變成受害者XD 一個小偷被判死刑 社會也會同情他呀
民事法庭要講數據的 你說黨譽受損那就得拿出量化數據來
就像我被偷被搶 卻講不出損失了多少錢 那法官怎麼判?
所以老王被開除反而民調上升 馬卻只剩野生9.2支持所以老馬自然輸到脫褲子了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大水庫的時候說不管你喜不喜歡 要尊重司法 現在假處分開始質疑法官裁決 呵 還真是高道德與統一標準呢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0000-00-00 00:00:00講證據講半天,卻連舉證責任在誰手上都搞不清楚,少丟人現眼了好嗎? 這邊起訴的是王,主張受到不可回復損害所以要假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0000-00-00 00:00:00處分的也是王,結果鍵盤法官把舉證責任歸給國民黨喔?XDD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0000-00-00 00:00:00質疑法官的可是管媽那群人喔 結果現在發現監聽票是周占春發的 現在都不敢講甚麼了耶XDDDD只敢繼續怪黃世銘的說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0000-00-00 00:00:00案件經過上訴/抗告以後,舉證責任就自動轉換?法學新發現?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0000-00-00 00:00:00鍵盤法官說說看這是哪位天才學者的新發現啊?
王提出假處分自然提出黨籍喪失所可能之損失 國民黨提出抗告 主張王黨籍不喪失國民黨黨譽受損 舉證責任自然為提出抗告之kmt
雙方都主張有所損失 當然都有舉證責任 這是民事庭非為刑事庭 還是去看一下國民黨的抗告書再來戰吧
作者:
fox999 (fox)
0000-00-00 00:00:00又被洗面了XD
作者:
fox999 (fox)
0000-00-00 00:00:00某人的口頭蟬可能是法學新發現
不懂沒關係 可以看清楚再來 莫非因為護主心切 所以就胡亂開槍啦
邱彰案子哪來的判例?你以為我國是英美法系的案例法嗎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0000-00-00 00:00:00就連法院都只敢問kmt到底因為這個假處分損失多少錢,並以kmt都不說清楚而駁回,鍵盤法官倒是立馬幫忙轉換舉證責任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0000-00-00 00:00:00連駁回理由都不看,鍵盤法官又新創一個法學重大發現??XD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0000-00-00 00:00:00舉證責任亂說又亂套的不就是你嗎 XDDD 連上訴抗告可以轉換舉證責任的重大法學發現都能拿出來丟臉,還有啥想丟人的?
大水庫的時候說不管你喜不喜歡 請尊重法院判決 現在抗告駁回就開始質疑法院裁判 還真是好笑呢
如果你自認為你法學素養比法官好 我就沒話可說 繼續悲憤吧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0000-00-00 00:00:00法官依民調來裁判,才真是荒謬絕倫
要國民黨舉證損失是法官 你這些話可以留著去問他不用再繼續跳針了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0000-00-00 00:00:00那樓上怎麼不去問周大法官呢?
認為有疑問的你不叫他去問 卻叫我去問 請問這是什麼邏輯 再凹就難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