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8200946.shtml
環署修法 12項五金廢料准進口
我是不怎麼認同這種作法就是..
廢五金的處理過程有很多都是非常具有毒性的溶劑
台灣的技術再先進也不會比外國更好..
台灣廠商如果對環保法規有這麼重視 就不會有違法排放工廠廢料的新聞不時發生
甚至設立工廠時 工廠的設備有沒有通過廢棄物處理規定都是個問題
再說 如果這些廢五金真的這麼好用 其它國家又怎麼可能會賣給台灣?
台灣廢棄物處理的不肖廠商最簡單就是進口以後
把有用的金屬回收利用 過程產生出的毒性溶劑違法排放
回收處理完剩下來無法再用的廢棄物 挖土掩埋 挖出來的土方又可以再賣一筆錢
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放寬水保法 環保署放寬廢棄物標準
好像都反過來了..
應該是要保護國土 應該是要嚴加管制危害環境的
卻反過來一直放寬放寬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