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蔡正元:Cetilistat正確來說根本不是藥品

作者: chocholove (可愛小球球)   2013-10-30 09:09:27
蔡正元的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tsaitaipei?fref=ts
Cetilistat
不是禁藥 !
不是偽藥 !
正確的說
根本不是藥品 !
蔡正元總質詢江宜樺的
第二個議題
依據藥事法的規定
美國FDA的規定
歐盟藥品法令的規定
Cetilistat 不是禁藥
不是偽藥
不是藥品
只是一種食品化合物

製造商想打進藥品市場
正試圖通過藥品試驗而已
依法論法
並無違法違規之情事
連惠心賣的威力纖
因添加Cetilistat
被指控違法添加禁藥
没有法律依據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
衛生部食藥管理署
地檢署檢察官
你們在忙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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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正元跳出來了....補充貼個藥事法規
第6條
本法所稱藥品,係指左列各款之一之原料藥及製劑:
一、載於中華藥典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之其他各國藥典、公定之國
家處方集,或各該補充典籍之藥品。
二、未載於前款,但使用於診斷、治療、減輕或預防人類疾病之藥品。
三、其他足以影響人類身體結構及生理機能之藥品。
四、用以配製前三款所列之藥品。
第20條
本法所稱偽藥,係指藥品經稽查或檢驗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未經核准,擅自製造者。
二、所含有效成分之名稱,與核准不符者。
三、將他人產品抽換或摻雜者。
四、塗改或更換有效期間之標示者。
第22條
本法所稱禁藥,係指藥品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明令公告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
陳列之毒害藥品。
二、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藥品。但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自用藥
品進口者,不在此限。
前項第二款自用藥品之限量,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公告之。
作者: killer2k (...)   0000-00-00 00:00:00
連家人?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0000-00-00 00:00:00
這其實不太對 是不是藥品 是我國認定為准 不是FDA為準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0000-00-00 00:00:00
藥事法怎麼規定還是列一下吧 拿FDA跟EU真的不太好既然自己都提到藥事法了 哪一條哪一項怎麼不順手一下
作者: ladioshuang (達哥)   0000-00-00 00:00:00
禁不禁藥是我們說的為準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0000-00-00 00:00:00
我知道 我只是反駁蔡的說法...y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0000-00-00 00:00:00
連派人馬不意外XD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0000-00-00 00:00:00
連派人馬不意外XD
作者: ebi (Prince Siegfried)   0000-00-00 00:00:00
我國沒核准就是禁藥,喜歡去美國吃禁藥是他家的事
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   0000-00-00 00:00:00
不會投他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0000-00-00 00:00:00
其實我不討厭蔡,蔡是少數幾個真的會硬起來反擊的只是這篇實在是沒什麼道理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0000-00-00 00:00:00
放心,這事情一扯上馬王鬥爭,吱吱會出來幫連蔡的同時用行動證明Cetilistat吃多有益健康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0000-00-00 00:00:00
這事情一扯上馬王鬥爭,吱吱會出來幫連蔡的XD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0000-00-00 00:00:00
他本來就是連家的狗
作者: ianlin45 (Ian)   0000-00-00 00:00:00
蔡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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