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會因為法律條文規就不會濫訴?
檢察官也是人,更何況心證「有罪判決之高度可能性」,
根本無法客觀約束。
而此案涉及政治而眾所矚目,
檢察官難謂絲毫不受影響,
在不明究理的輿論壓力下,
會做出起訴的處分,不令人意外。
但是,黃總長仍不需辭職下台,
理由很簡單,正不須對不正低頭。
黃總長縱或在程序上有所瑕疵,
但並無主觀犯意,
整體而言,其作為是要揭露關說情事,
端正及維護司法的獨立性,其所保護的法益相當明確。
而保護的法益遠大於其所犯的技術上的瑕疵,不言自明。
縱上所述,黃總長仍應堅守崗位,勇敢面對一切險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