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黃世銘檢察總長不需辭職下台

作者: chocholove (可愛小球球)   2013-11-01 12:53:34
檢察官會因為法律條文規就不會濫訴?
檢察官也是人,更何況心證「有罪判決之高度可能性」,
根本無法客觀約束。
而此案涉及政治而眾所矚目,
檢察官難謂絲毫不受影響,
在不明究理的輿論壓力下,
會做出起訴的處分,不令人意外。
但是,黃總長仍不需辭職下台,
理由很簡單,正不須對不正低頭。
黃總長縱或在程序上有所瑕疵,
但並無主觀犯意,
整體而言,其作為是要揭露關說情事,
端正及維護司法的獨立性,其所保護的法益相當明確。
而保護的法益遠大於其所犯的技術上的瑕疵,不言自明。
縱上所述,黃總長仍應堅守崗位,勇敢面對一切險阻。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2-01-01 12:54:00
黃某當然該為洩密負責下台 黃有沒有洩密之主觀犯意?當然有
作者: waco2012 (世界越快,心愈慢)   2012-01-01 12:55:00
情感上我支持你 本例的確有主張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之可能但依實務 連法定的阻卻違法事由都幾乎不太會成立 遑論超法律的阻卻違法事由
作者: waco2012 (世界越快,心愈慢)   2012-01-01 12:56:00
理智上 我覺得黃應自請下台 避免人民懷疑檢察官濫權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2-01-01 12:57:00
人民早就認定檢察官都濫權 才要透過立法院長要求不濫訴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2-01-01 12:58:00
如果沒有立法院長挺身而出 台灣已成監獄島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2-01-01 12:58:00
柯建民代表人民?不要讓我笑好嗎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2-01-01 13:00:00
是柯建民涉入電通案還是整個人民涉入?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2-01-01 13:00:00
柯賤民與王金平一樣 都是代表人民無誤尤其 不分區代表是代表全國人民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2-01-01 13:01:00
我可以拒絕承擔這個責任跟否決柯建民在此案的代表權嗎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2-01-01 13:02:00
先搞清楚涉入此案的柯建民是以自己身分還是全民身分吧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2-01-01 13:03:00
台灣全民的意志就是如此 個人理智不同意? 太平洋沒有加蓋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2-01-01 13:04:00
你可以學金美齡入籍別國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2-01-01 13:08:00
那我再確認一次,柯建民是在哪種場合跟王金平關說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2-01-01 13:09:00
只要不是在公家機關並且事後出具公告委任柯建民具有對此案的全民代表權,那我一概拒絕柯建民有代表我的意志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2-01-01 13:13:00
很抱歉 固然我國的立委是自由委任 特別是不分區立委就是代表全國人民 這是憲法規定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2-01-01 13:14:00
可是我沒收到電通案傳票啊?柯建民具代表的話,我不就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2-01-01 13:15:00
是相關人等,在刑法上也要被傳喚作證啊?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2-01-01 13:16:00
憲法規定? 你是大法官嗎? 不分區立委早就有釋字331號了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2-01-01 13:16:00
那不就證明柯建銘在此案並沒有代表全國人民涉入,不然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2-01-01 13:17:00
全國人民包括我在內也該應訊偵查了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2-01-01 13:23:00
提釋字331號?其中更肯定了不分區立委代表全國人民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2-01-01 13:25:00
此種民意代表如喪失其所由選出之政黨黨員資格時,自應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2-01-01 13:26:00
喪失其中央民意代表之資格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2-01-01 13:27:00
311號主要是說明不分區立委失去資格的管道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2-01-01 13:27:00
沒辦法 有人很會硬坳 黑的要說成白的 老師會哭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2-01-01 13:28:00
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第二條及第四條增設按政黨比例方式選出僑居國外國民及全國不分區中央民意代表之規定,旨在使中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2-01-01 13:28:00
簡單說,不分區立委是人民信任該政黨後,由該政黨委派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2-01-01 13:29:00
簡單說 全國不分區中央民意代表代表全國人民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2-01-01 13:29:00
在更進一步說,人民相信的是這個黨,而不是不分區立委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2-01-01 13:30:00
相對於直選出來的分區立委而言,較沒民意代表性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2-01-01 13:30:00
最後一句你自己加的啊 你投的是政黨票 又不是人名票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2-01-01 13:30:00
你在談的是不分區當選資格的產生及消滅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2-01-01 13:31:00
基本上連區域立委都代表全國 但因選制而有爭議但針對不分區立委 當然是代表全國民意 只是由政黨票產生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2-01-01 13:32:00
當選資格就等同職位意義啦,不分區立委可以靠黨的決定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2-01-01 13:32:00
就算王的立委身分有爭議 柯賤民的立委身分可是毫無問題代表全國民意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2-01-01 13:33:00
而消滅,不分區則不在此限,意即不分區需對政黨負責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2-01-01 13:34:00
而分區立委只需對民眾負責打錯,是分區立委不在此限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2-01-01 13:35:00
然後回到柯建民在此案的腳色,他有說他代表人民涉入嗎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2-01-01 13:36:00
有的話請他出具立院委任文書,不然我否決
作者: huckerbying (我知道我該怎麼做了)   2012-01-01 13:37:00
假如只是你另外解釋的話,那我只會笑笑帶過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2-01-01 13:49:00
沒爭議啦法院都作裁定挺王了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2-01-01 14:17:00
報告當下你在場?搞不好黃是跑去問馬:那個王是不是聽你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2-01-01 14:18:00
的話跑去幫柯的?如果是你下令的話~我就不辦不然為什麼要在偵結前跑去找馬?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2-01-01 14:19:00
黃是不是司法鐵漢這推斷是否太武斷?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2-01-01 14:20:00
如果我假設的狀況為真~那黃就不是為了關說~而是為了馬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2-01-01 14:21:00
本來就是 密室會談我怎知他談了什麼?表面一套私下一套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2-01-01 14:24:00
而且這是心態問題,如果真的打算辦關說~沒必要提前跟馬講
作者: moonlind (又多了敷臉卡跟覓食卡了~)   2012-01-01 14:25:00
就辦下去 拉倒王~偵結前會跟馬講不就是擔心"王是不是馬的人"~我這樣辦下去馬會不會不高興
作者: ebi (Prince Siegfried)   2012-01-01 15:34:00
看到'搞不好'就可以退了
作者: IE5 (SF)   2012-01-01 16:06:00
光案件還沒偵結就判定無刑事案件可以泄露監聽文就過不了司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