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nov/3/today-p8.htm
婦向馬丟鞋吃官司 律師允義務辯護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馬英九總統十月廿日出席客家節活動時,一名抱著小嬰兒的婦
人對馬兩度丟出紅色女鞋,結果遭傳訊,正當她為律師費發愁時,全國關廠工人義務律師
曾威凱挺身允諾義務辯護,曾威凱對她說:「在妳丟出妳的鞋子的時候,妳就已經付了我
的律師費。」
曾威凱昨受訪說,民眾對政府施政不滿,有什麼方法可以表達?婦人做了這麼有勇氣的事
,而且這也是言論自由表現,很多律師都會義務幫忙。
洪仲丘案洪家律師邱顯智在臉書(Facebook)分享這則溫馨訊息,指民間司改會打電話給
曾威凱,詢問是否願意幫這名抱著小嬰兒、向馬總統丟鞋但未丟到的仙杜拉媽媽(化名)
辯護。
「妳丟出鞋時 就已付了律師費」
據轉述,曾威凱馬上答應,沒多久仙杜拉媽媽打電話來,聊完案情後問:「曾律師,那費
用是?」曾威凱回答:「妳已經付了律師費」、「在妳丟出妳的鞋子的時候,妳就已經付
了我的律師費。」
【心得】
馬英九這種下三濫的無恥訟棍,動不動就浪費社會資源,
而且還浪費網路資源,常常在臉書上發表廢文,
真是台灣之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