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王金平院長涉嫌關說司法個案乙事
由於「刑法」不處罰干預司法(相當於英美法上所稱「妨礙司法公正罪」)
所以一切只能訴諸於「國會自律」
律 律 律 律你媽啦
律到現在幾天了
調查出什麼了?只看到你們這些大立委們急搶修通保法
深怕自己哪天做了什麼 被聽了 上壹周刊之類的
司法的公正性不重要嗎?
來
先帶各位公民看一段大法官的教示:
「得讓有受學校公權力措施侵害權利疑慮的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機會
迎向莊嚴明亮的法院,接受公正廉明的法官依正當法律程序,闡明人民疑
慮是否有無理由,使應受司法審查之案件進入司法堂奧,司法方無愧於接
受『正義最後一道防線』之冠冕。』by李震山大法官(釋字684協同意見書)
司法是「正義最後一道防線」耶~~不重要嘛???
這一次的新聞事件
不管各位心中的評價是什麼
我個人是覺得這些政府大官們的憲法意識實在太差了
誰做錯 全部滾蛋 管你馬英九馬英十 管你王金平、柯柯銘
全部給我們滾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