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133實踐聯盟8月底發起罷免藍委吳育昇行動,經2個多月連署,已有6000份連署提議
書,今天將把提議書送交中選會。接下來必須有新北市第1選區13%、約4萬公民連署,才
能進入罷免案投票階段。中選會表示,這是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以來,第一起立委罷免案
。
憲法133實踐聯盟指出,許多志工在街頭擺攤,徵求連署書,即使一度遭黑道恐嚇,但仍
達成6000份連署書,今天將把連署提議書送交中選會,正式邁向第2階段的連署。
該聯盟發起人柯一正說,罷免活動從8月至今,馬政府始終讓黨意凌駕民意之上,很多議
題完全不管,包括《服貿協議》黑箱作業、7成民意反對續建核四等,馬政府完全無視民
意,做法跟老百姓意見背道而馳。
柯一正說,今天把連署書遞交中選會後,接下來要達13%的門檻,「應該沒有問題」。他
強調,現階段只是「警告」,尚未到推翻政府的時候,希望透過這次罷免吳育昇,告訴馬
英九總統,政府應該重視民意。
另一名發起人馮光遠說,希望透過這次罷免活動,讓台灣人知道,民主政治不僅有選舉,
當民意代表胡作非為時,大家還可以罷免。目前已達2%門檻,接下來要有約4萬人連署,
最後須經投票才能罷免成功,即使條件很嚴苛,他們會全力以赴,盼經這次行動,告訴政
客《罷免法》已不合時宜,必須要修法了。
中選會指出,過去曾有罷免立委案例,如民國83年核四案吵得沸沸揚揚,當時民眾發起罷
免4位擁核立委林志嘉、洪秀柱、韓國瑜、詹裕仁,但當時並未成功。
中選會表示,根據《選罷法》規定,罷免立委必須先通過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2%以上連
署,中選會通過審核後,1個月內要達13%的連署人數,緊接著還要經投票才能確定罷免
案是否通過。這次罷免案是否有難度?中選會說,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後,已沒有人發起
罷免立委行動。
http://n.yam.com/chinatimes/politics/20131104/20131104866261.html
請支持罷免we go 昇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2-01-04 10:55:00給你P必快點罷免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2-01-04 10:56:00說錯了這樣變成賄選 給你鼓勵 快點罷免喔 馬英告那個也順便一下好嗎?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2-01-04 11:01:00終於.. 2%了...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2-01-04 11:10:00浪費社會資源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2-01-04 11:11:00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這等於是幫吳育昇連任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2012-01-04 11:15:00吳育昇是新北市選區 不是天龍國吧
作者:
yeh67 (雙雙金鷓鴣)
2012-01-04 11:39:00三芝 淡水 八里 林口 新北市濱海線
作者:
caelum (楊威利)
2012-01-04 11:49:00選罷法該修法囉,我柯馮看誰不爽,誰就該下台,才是冥主
作者: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2-01-04 12:00:00啊打不倒馬英九 拿個為格昇來罷免也爽 不過最好是成功啦如果連微閣昇都霸免不了 那就不要怪人家瞧不起再野黨XD
作者:
delavino (德拉.危怒)
2012-01-04 12:03:00...這麼討厭馬英九直接罷馬呀,罷吳育昇幹嘛?
一下子跳等級5 為何不先從等級1的林國正做起?有點怪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2-01-04 12:07:00罷免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為何geosys認為浪費社會資源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2-01-04 12:08:00?難道中華民國是大明王朝,不准人民提出罷免?
作者:
JJay ( 絕體絕命委員會)
2012-01-04 12:10:00可以這樣說吧,憲法賦予權利跟浪費社會資源是麵包與愛情的關
作者:
JJay ( 絕體絕命委員會)
2012-01-04 12:11:00係,你沒看一堆人都在說提倒閣案是不曉得在提心酸的嗎
作者:
king45682 (KingCross)
2012-01-04 12:21:00提告也是人民的權力 為何有些人也認為訟棍是在浪費社會資源呢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2-01-04 15:36:00以前紅杉軍想罷免綠委也失敗啊門檻是很高的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12 12:19:00jordan621 違反板規2-17-1轉錄心得不足字 前科2次 水桶10日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12 12:20:00併#1IRWYcpd (HatePolitics)判決 累計水桶15日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12 12:22:00更正 前科2次 水桶15日 合併判決 累計水桶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