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三立真的是夠了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11-22 11:22:24
以台灣這種吱吱沒事找事鬧的民粹當道來看 什麼事情都是低調進行就好
拿前幾天報的林克穎的新聞來看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8309825.shtml
【聯合報╱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林克穎在英落網,民事求償案也同時開打,送報生黃俊德家屬經法務部協助,已委託英國
律師向法院遞狀向林克穎求償。而林克穎想逃離英國的舉動,令英國以「情況可能生變」
,意外促成台英早日簽署備忘錄。
法務部保護司和內政部移民署今年向外募款一百九十五萬元,存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帳
戶,做為協助黃俊德家屬打官司的費用。
保護司長朱兆民說,今年九月初法務部協助黃家委任英國律師,十月間向英國法院遞狀提
告,聲請清查林克穎在英國的財產並查封,賠償我國法院判決的賠償金七百五十五萬元。
他說,目前還在進行清查財產作業中。
法務部表示,與英國洽談簽備忘錄期間,為免外力干預,只能低調保密進行,以引渡林克
穎回台服刑為第一目標。
引渡一般是指從他國引渡涉嫌犯罪的本國人民回到本國受審執行,但林克穎是英國人,不
是台灣人,為什麼我國向英國請求引渡能獲得英國的同意?
法務部表示,英國看過我方提供的林克穎耍賴犯行,認為符合「英國二○○三年引渡法」
第一九四條的「特別規定」,被引渡人犯刑期一年以上、雙重可罰(意指犯行在兩國都觸
法),且非政治犯、軍事犯或遭種族歧視,同意個案司法互助,只要英國法院認定林克穎
的犯行與台灣一致,就可引渡林克穎到台執行。
而緝捕林克穎過程中差點被林脫逃的一段插曲,反而促成雙方早日簽訂引渡備忘錄。
法務部指出,台英洽談引渡備忘錄草案期間,英國蘇格蘭警方偵知林克穎不斷變換藏匿地
點,有逃出英國的徵兆,十月九日駐台的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以「情況可能生變」,催促
我國趕快簽署備忘錄,完成法律程序。同日,法務部火速依備忘錄草案規定,先請求緊急
拘捕林克穎,並提交緊急拘捕請求書及相關文件。
同月十一日,法務部得知英國內政部長同意以特別引渡協議方式與我方簽約,立即正式提
出緊急拘捕林克穎聲請。接著雙方趕在十六日讓台英異地簽署引渡備忘錄生效,次日英警
即逮捕林克穎。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2-01-22 11:31:00
等等, 這東西有經過立法院逐條審查嗎??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2-01-22 11:32:00
法務部怎麼可以私下簽約???!!! 馬囧下台.............吱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2-01-22 11:32:00
正義終將獲得伸張!
作者: guare (瓜籽)   2012-01-22 11:33:00
推一樓,黑箱作業,要開二十場公聽會才行。
作者: yuiping (iping)   2012-01-22 11:34:00
哈哈!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2-01-22 11:38:00
備忘錄,就是表示有可能忘記啊!又不是真的協議騙人不懂啊!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2-01-22 11:38:00
幹!一樓推文可以不要中肯到令人想翻桌嗎?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2-01-22 11:49:00
1F這麼中肯對嗎? XD
作者: jokem (紅包)   2012-01-22 11:50:00
1樓太過份了 永久水桶
作者: lsguang (嘉南平原)   2012-01-22 11:55:00
哈哈哈!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2-01-22 12:06:00
哼 想要把我丟去公海?! 先來去申請個假處份先.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2-01-22 12:12:00
千萬別讓立委知道 否則好事又會變壞事
作者: pennymarkfox (潘尼老狐狸)   2012-01-22 12:12:00
樓上XDDDDDDD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2-01-22 12:13:00
大家才能正常工作 推廣業務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2-01-22 13:00:00
看到假處分我笑惹
作者: missShark (吃蛋糕)   2012-01-22 17:24:00
一樓 good 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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