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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2
〈澄社評論〉失敗總統 失敗國家
◎ 黃居正
西非小國甘比亞決定與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斷絕邦交,使「中華民國」邦交國的
數量變得比一九三二年時的「滿洲國」還要少。
依「蒙台維都國家權利與義務公約」規定,主權獨立的國家應具備四要件:永久居
住的人口、固定之領域、有效統治之政府,以及獨立與其他國家建立關係之能力。依這
個標準,一個國家至少要占有固定的領域以供人民永久生活,並建立享有排他管理權力
的政治組織。而且獲得其他國家的承認。
目前世界上幾個因欠缺上列要件而不被認為是國家的單位,如游牧在西撒哈拉的新
谷提民族,或是巴勒斯坦自治體,不是欠缺固定的領域,就是沒有有效統治的政府。至
於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則是因為不被國際社會承認,邦交國又少又弱,以致國家地
位受到質疑。
不過,新谷提民族與巴勒斯坦自治體都是「待熟的主權」,總有一天會像東帝汶或
科索沃,取得獨立成為國家。然而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卻是日漸邁向「失敗國家」
之路。因為不論是誰執政,都不敢宣稱自己是與中國不同的新國家。
其實,選擇與世界其他一七○個國家不同調、堅定承認「中華民國」的二十二個邦
交國,既然同為聯合國會員而已默示承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之中國,顯然他們所承
認的並非另一個代表中國的政府,而是一個與中國不同的新國家。
這是一種高貴的、值得全力維護的選擇,可是,在台灣,不但九趴總統公然聲稱兩
岸不是國際關係,自貶為一個非法政府,連反對黨也跟著唱和「一中憲法」,試圖放棄
台獨黨綱。對於這種集體的自毀傾向,伯明罕大學Colin Warbrick教授形容得好:「決
定國家地位的第一要件,就是必須自己主張為國家,且有意願被承認為國家。然而,台
灣卻是世界上唯一有能力光明正大宣稱自己是國家而選擇不這麼做的例子」。
如果台灣自己都不願宣稱為與中國不同的主權獨立國家,又憑什麼要求邦交國繼續
堅持承認「中華民國」?請不要再用各種污名羞辱這些因此下堂求去的高貴友誼了。
(作者為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資料來源:自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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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台灣不承認自己是和中國不同的主權獨立國家而下堂求去的"高貴友誼"?賈梅
表示揪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