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成家沒有多元性,性別只有兩種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12-01 12:09:40
我懂了
所以同志正方的運作手法就是不斷的透過特例去說服別人 正常的狀況也有不正常的
單親家庭是如此,不孕症父母是如此,高齡成家也是如此,不想生小孩的也是如此。
一直在用這些特例告訴世人 有這些不正常的例外 所以沒有一個成家的方案是正常的。
Well, 即便有這些特例的存在,卻不能改變成家的本質,
家庭的本質就是為了撫育下一代。
單親家庭不用說,他們本來就已經有了下一代。
不孕症父母,請問法律知道他們無法懷孕嗎?
過更年期的女性,請問一下,每個人的更年期是一樣的嗎? 如果不是,
你又如何知到這個人是否過更年期呢?
不想生小孩的一對,請問一下,法律知道他們不想生嗎? 或是以後不會生嗎?
法律無法知道那麼多細節,可是法律可以確定一件事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01 12:12:00
對於管理的政府和法律來說 不是對老百姓 最主要在於財產的處理方式 甚至更直接的說 就是報稅和遺產繼承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01 12:13:00
如果給下一代一個穩定的生長環境是政府所關心而要求的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13:00
報稅基本上國家給家庭的優惠就是基於有孩子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01 12:14:00
收入檢查 種種詳細的身家調查之後 經過評估可以提供穩定的生長環境之後才准許結婚呢?如果政府無法保障該男女能提供穩定的生長環境 如何確保呢?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15:00
遺產繼承只要預立遺屬 就可以給你想要的人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01 12:15:00
更直接了當的說法是 政府管這麼多應該嗎?
作者: philotu (這個時代的審美)   2013-02-01 12:16:00
不錯 邏輯清晰 不過我還是傾向mono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01 12:16:00
如果原po的說法成立 那政府在登記結婚時是否應該有切結書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16:00
政府管的只是社會的安定,所以給家庭優惠 讓他撫養孩子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01 12:17:00
如果只要預立遺囑就可以解決財產問題 那王永慶過世後王家還打什麼官司?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01 12:18:00
你確定我國法律對於遺產的管理是完全依據遺囑嗎?如果某父母有親生子女數名 但是遺囑標明只給單一小孩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01 12:19:00
無法保障其他小孩的安穩生長環境呢?這樣矛盾的狀況你想過沒?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19:00
那請問你 為何家庭可以有優惠 個人不能有?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01 12:20:00
那不叫優惠!一開始的前提就錯了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2:21:00
有沒有更年期過後的長者不能結婚的八卦?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01 12:21:00
你當報稅是買賣還可以打折嗎?還優惠勒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21:00
請問同志有親身子女嗎?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01 12:22:00
只會說別人用特例 但是卻不認真思考特例就是造成矛盾的地方然後又跳針回原來自己重複的話 這樣就不叫討論了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2:22:00
等到[法律]有講[家庭本質]或[構成要件] 你再來講這些笑話吧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22:00
不叫優惠 請問同志在爭什麼呢?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01 12:23:00
你聽過什麼叫名份嗎?你有老婆或是老公嗎?你知道手上哪顆戒指的宣告意味嗎?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23:00
好吧! 那就言盡於此吧!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2:24:00
同志只是在爭別人可以自己也應該要可以的[平權]罷了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01 12:24:00
搞清楚是先有婚姻還是先有政府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24:00
所以只有成家才能有那顆戒指囉?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01 12:25:00
是婚姻制度順從政府規定還是政府規定順應既有婚姻傳統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26:00
平權? 請問同志組合能有共同的愛的結晶嗎?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2:27:00
生小孩是目前[法律上]所規定的[結婚必要條件]嗎??回答一下嘛... 我翻過民法好像沒看到這一條呢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27:00
為什麼同志不去爭這個生育權呢?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01 12:28:00
果然感情和婚姻都是感性不是理性的事情啊只要情感上抓著某一點翻來復去就好了
作者: Ryaniii (詮)   2013-02-01 12:29:00
你到底是什從哪裡看到家庭的本質是撫養下一代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29:00
可是很抱歉,一男一女卻是寫在民法裡的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30:00
那我問你家庭的本質是甚麼?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3-02-01 12:30:00
哪天不寫在民法裡面.你講的不都不成立了嗎...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2:30:00
所以現在要修民法 有問題嗎?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01 12:30:00
所以民法成立以前 婚姻都不算婚姻 X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2:31:00
你想要增加[生小孩]變成結婚必要條件來擋同性婚姻 可以去要求立委啊 XD
作者: Ryaniii (詮)   2013-02-01 12:32:00
是血一男一女 有說以生育為目的嗎?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32:00
我講的還是成立,因未成家的本質一直是基於撫育下一代呀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3-02-01 12:32:00
那你就脫離民法了啊.民法可沒有這樣說
作者: Ryaniii (詮)   2013-02-01 12:33:00
所以只要證明沒有生育能力 婚姻就應該解消囉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33:00
要談到民法成立前的婚姻嗎? 那是更深刻的傳宗接代唷!問題是沒有人知道有沒有生育能力 那是個人隱私
作者: Ryaniii (詮)   2013-02-01 12:34:00
喔 兩個90歲的人要結婚的話呢?你跟我說你不確定他有沒有生育能力?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35:00
怎麼取消? 探聽隱私?
作者: Ryaniii (詮)   2013-02-01 12:36:00
兩個90歲的人無法生育會是隱私嗎?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2:36:00
法條只寫[男女] 有人就能腦補一定要生小孩才算婚姻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36:00
你確定嗎?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37:00
沒有人說一定要生小孩,而是他傳承下一代之機會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2:37:00
現在退縮到[機會]啦? XDD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2:38:00
那請問一下 同性家庭找代理孕母的話 可以成家了沒?
作者: Ryaniii (詮)   2013-02-01 12:38:00
兩個90遂人有傳承下一代的機會喔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39:00
請問一下,代理孕母的親生媽媽是誰?
作者: Ryaniii (詮)   2013-02-01 12:40:00
就孕母啊 所以呢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40:00
你忍心讓這個小孩從小就失去親生雙親?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2:40:00
就代理孕母 你想說什麼? XD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41:00
請問以後當孕母想要認親時,你給孩試不給?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2:41:00
真奇怪...異性家庭可以找代理孕母 同性家庭不行?
作者: Ryaniii (詮)   2013-02-01 12:41:00
他還有爸爸啊 你開始轉移話題啦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3-02-01 12:42:00
你不是說成家本質是撫育嗎?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2:42:00
你這些疑問現在的異性家庭找代理孕母的都會碰得到 這是禁止這些異性家庭成家的理由嗎? XD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43:00
我沒有要轉移話題,異性的代理孕母我也覺得不可行
作者: Ryaniii (詮)   2013-02-01 12:43:00
沒啦 照他的邏輯有人有不孕症婚姻就解消啦 部會有人去找代理孕母的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2:44:00
你覺得沒有用耶... 這些人還是可以結婚呢 要不要平權一下?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44:00
對 所以代理孕母本來就是不可行 我不確定台灣有合法了嗎
作者: Ryaniii (詮)   2013-02-01 12:44:00
可是這樣不孕症的很可憐ㄟ 無法達到你說的婚姻的目的啊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45:00
他結婚時 法律不知道他們不可以生育是呀 不孕症的人的確很可憐 孩要被妳們這些同志消費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2:46:00
如果以你的標準 那法律應該要對能不能生小孩這個[結婚條件]仔細審查呢... 科科~還在搞不懂到底是誰的觀念有問題 XD
作者: Ryaniii (詮)   2013-02-01 12:47:00
應該要無法生育婚姻就要無效啊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47:00
不用,因為你永遠不會知道結果 那是隱私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2:47:00
最後... 如果真如你所說的 家庭是為了[撫育下一代]而存在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2:47:00
法律是有意識能"知道"些啥?拿這來玩文字遊戲有點好笑喔
作者: Ryaniii (詮)   2013-02-01 12:48:00
律還不知道他能不能生小孩嗎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2:48:00
你真的知道你在反什麼嗎? 科科~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49:00
你們覺得你們合理就好了 我無所謂!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50:00
既然同性戀無法達到成家的目的,有甚麼資格爭取成家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2:51:00
成家的目的從來就不只是[生下孩] 你才該認清事實小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51:00
我的標題 內容 主軸都很明確 成家的目的就是撫育下一代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52:00
那成家的目的是甚麼? 洗耳恭聽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2:52:00
先射箭再畫靶?以你自定義的目的來論斷他人的資格是吧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2:52:00
[撫育] 那很好... 領養也是一條路 只要同性家庭有領養的可能性 那你也不能禁止他們成家 科科~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2:53:00
成家的目的是[共同生活] 這個社會不會說結了婚的男女因為還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2:53:00
光你認為每個人對成家都要有個"一致"的目的,就甭說啥洗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3-02-01 12:55:00
民法1122先讀十遍再來...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55:00
如果成家的目的是共同生活,情侶也是做一樣的事情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2:56:00
有甚麼差別呢?
作者: Ryaniii (詮)   2013-02-01 12:57:00
情侶不能生小孩不結婚嗎?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2:58:00
低水平的詭辯,情侶一樣能撫育子女,那幹嘛成家?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2:58:00
情侶沒有法律規定的性忠誠義務 沒有共享財產的權力 你看不出差別?????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2-01 12:59:00
家的概念跟小孩要脫鉤,就是法律上規範互相照顧依賴的單位像很多老人都會再婚,不是為了生小孩,而是互相約束照料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3:01:00
對 說的好 如果兩個人相愛 還需要法律的這些規範嗎?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3:02:00
對 那兩個人都愛小孩 還需要法律的這些規範嗎?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3:02:00
我的意思是 兩個相愛的人 需要性忠誠 需要財產共享的保護
作者: Ryaniii (詮)   2013-02-01 13:02:00
繼承權啊 同性戀想給自己伴侶繼承權就只能靠結婚啊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3:03:00
民法規定了多少不只是愛的權利,你讀過嗎?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3:03:00
兩個相愛的人 如膠似漆會出軌嗎 會不願分享彼此嗎?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2-01 13:03:00
相愛還是要些法律上的保障才會心裡安穩,不是嘴上說說喔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3:03:00
法律給情侶進一步的權利 也要求他們付出進一步的義務 有問題?
作者: Ryaniii (詮)   2013-02-01 13:04:00
繼承權就是只能靠婚姻 董沒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3:04:00
如果你認為只要相愛就沒問題 那未婚生子不違法 異性家庭也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3:04:00
那用你的邏輯,撫育子女一樣沒有成家的必要性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3:04:00
為什麼要些保護? 組成家庭如果只是為了兩個相愛的人
作者: Ryaniii (詮)   2013-02-01 13:05:00
那你快去主張廢除通姦罪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3-02-01 13:05:00
那麼愛小孩何必給他們一個家?一個名分?愛就是萬事OK
作者: Ryaniii (詮)   2013-02-01 13:06:00
快去廢除重婚 父母對小孩的扶養義務也該刪了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3:06:00
是 那幹嘛結婚,兩人相愛,感情生變,分手就好,多容易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3:07:00
為什麼 為什麼法律要讓不在那麼相愛的人 要有更多的忠誠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3:07:00
所以你開地圖砲是想證明什麼?你反法律婚姻制度就對了?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3:08:00
而這些義務如果只是要套住兩個不在那麼相愛的人 何苦呢?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3:08:00
所以[要讓不在那麼相愛的人 要有更多的忠誠] 這回事 為什麼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3:08:00
你可以不要繼續打抒情文,直接講你要表達的重點好嗎?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3:10:00
就是因為感情會變 生活會有摩擦,法律才有婚姻義務與約束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3:11:00
你說誤解你也就算了,婚姻制度是一個連民法都不看的人說了算嗎?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3:11:00
是啊是啊... 所以跟原文講半天的[撫育小孩]有什麼關係?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3:12:00
所以你到底想表達什麼啦?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3:13:00
同性戀→既然是真愛那幹嘛一定要結婚?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3:13:00
如果約束的目的只是情侶倆,豈不是逼他們不能簡單分手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3:15:00
因為法律有更高的目的,他要讓夫妻有更多的權利義務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3:15:00
你先回答我,你是哪國的法律在讓情侶不容易分手?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3:15:00
情侶就想要多奉獻給共同生活的對象換得婚姻關係 你要反什麼
作者: Ryaniii (詮)   2013-02-01 13:15:00
那為什麼這些權利義務不能讓同性戀享有?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3:16:00
如果是你個人的腦補法律,我尊重,但沒討論的必要。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3:16:00
法律有講到性忠誠等義務 可沒扯[下一代] 麻煩自己多唸點書好嗎?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3:16:00
alwayscat 我講的是以結婚的情侶 因為法律 不意分手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3:17:00
對 性忠誠義務是為什麼? 為了保護家庭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3:18:00
結了婚的法律用語叫"情侶"嗎?就算民間也不是這樣定義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3:18:00
這個該被保護的家庭 會因為有沒有小孩而有差別嗎? XDD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3:18:00
可是如果家庭的組成是兩個人而已,性忠誠保障誰?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3:19:00
有沒有沒生小孩的結婚男女就不需要性忠誠的保障?? XDD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3:19:00
如果沒有小孩 需要性忠誠嗎?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3:20:00
你可以問問沒小孩的夫妻 他們需不需要性忠誠啊 XDDDD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3:21:00
沒想到你還挺開放的啊,所以還沒生小孩前,你的另一半如何亂搞都OK囉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3:21:00
我是還沒看過有哪一對夫婦願意在生小孩之前讓自己的另一半到處跟任何人亂搞的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3:21:00
應該這麼說!如果家庭目的只是兩個人,為甚麼要制定性忠誠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3:22:00
如果兩個不在相愛,一方要偷吃,為什麼法律要逼他們在一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3:22:00
那你先回答是不是有小孩前,你允許另一半到處亂搞啊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3:23:00
你回答得出來,自然就會想通性忠貞在保障誰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3:23:00
法律沒逼啊... 真的不相愛可以離婚呢... 科科~你真的知道你現在在反什麼嗎? XDDDDDDDDDDDDD別被打歪了臉就亂跳嘛...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3:24:00
還有沒有人說過家庭的目的"只是兩個人"別再自己創設假議題啊,這手法不高明
作者: gfabbh (David)   2013-02-01 13:24:00
性是兩人的親密接觸,性忠誠對於預防性傳染病有必要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3:25:00
如果我們沒有了愛 又沒有孩子 我們又何苦再一起呢?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3:25:00
那就離婚但是有愛的時候 為什麼不可以結婚? XDD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3:25:00
那你家的事,法律可沒不許你兩願離婚。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3:26:00
你丟一個問題出來被打到詞窮,再丟一個新的出來,不累嗎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3:27:00
是呀 那做情侶就好了 不是嗎?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3:27:00
正面回應自己拋出來的議題很難嗎?我再請問你一次,沒小孩前你的伴侶跟別人亂搞是OK的對吧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3:27:00
有足夠的愛時不能結婚喔?XD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3:28:00
法律定著這些不就是要障家庭的穩定性嗎? 為的是誰?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3:28:00
夫妻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3:30:00
民法1056條第1、3項自己去看一看,你就知道為得是誰判決離婚損害賠償不誰讓與或繼承,SO?為了誰?
作者: gfabbh (David)   2013-02-01 13:31:00
婚姻有避免單方配偶隨便被拋棄的功能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3:31:00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3:32:00
你在口口聲聲法律之前,可否自己先去搞清楚先說穿了你就是要大家來討論你想像中的法律而已不是嗎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3:40:00
既然兩個不相愛,又為什麼要費盡千辛萬苦去離婚呢?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3:40:00
真的是反到不曉得自己在講什麼了 XD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3:41:00
那麼怕麻煩你不要結婚就沒這問題了。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3-02-01 13:41:00
這話題離原文要戰的同性婚姻越來越遠了...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3:42:00
結束你十萬個為什麼吧,這種反法很虛弱。
作者: bertkuan (GRE)   2013-02-01 13:42:00
為什麼法律要避免單方被拋棄呢? 不相愛的兩個人直接分手
作者: gfabbh (David)   2013-02-01 13:45:00
婚姻只是兩人約定要相守一生的契約,當然就有人可能違約
作者: gfabbh (David)   2013-02-01 13:49:00
配偶會為另一方配偶付出許多,隨便被拋棄,合理嗎?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3:49:00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受過高等教育的你只會問為什麼?自己找答案再來主張立場很難嗎?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3:50:00
我也想問為什麼你可以從反同性婚反到要推翻整個婚姻制啊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3:51:00
為什麼你會認為沒小孩前自己的另一半可以隨意亂搞?
作者: alwayscat (NorthSeven)   2013-02-01 13:52:00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3-02-01 14:18:00
幹 為什麼同性戀濫交 我們要付醫藥費 現在還要把手伸進
作者: puec2 ( .__________.)   2013-02-01 14:19:00
我們的民法改變家庭的定義 肛門比較鬆就比較大嗎? 幹
作者: scott123321 (打倒萬惡共匪)   2013-02-01 14:19:00
說得很好,推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4:22:00
異性戀的濫交 我們一樣要付醫藥費 問題是出在濫交而不是性向
作者: bloodrose23 (兩點關係)   2013-02-01 14:26:00
同性婚姻什麼的都有其好處 但這回包裹起來的怎麼看都
作者: bloodrose23 (兩點關係)   2013-02-01 14:27:00
是又一個不倫不類的拜上帝會 那麼只要有人把傳統現況
作者: bloodrose23 (兩點關係)   2013-02-01 14:28:00
挑明出來 被批成這樣也沒資格怨人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2-01 14:44:00
討論就討論,突然跳出個肛門不會覺得很跳tone嗎 =w=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3-02-01 14:50:00
其實不會 歧視是正常的 人類的天性 沒有人能避免的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3-02-01 14:51:00
人畢竟不是純理性動物 不可能對所有事物一視同仁況且我覺得大方地說歧視很好啊 這難度不會比宣告出櫃低只是看看能不能在接下來的溝通中慢慢的化解 不能就算了
作者: akobe   2013-02-01 16:15:00
法律有規定要能產生下一代才有資格成家嗎?家庭的功能是穩定社會吧,總比一堆單身的人好
作者: akobe   2013-02-01 16:17:00
讓一個制度儘可能的適用更多數人有什麼不好嗎?
作者: akobe   2013-02-01 16:18:00
同性戀和異性戀有差異不代表同性戀就不應該能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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