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支持/反對多元成家無關藍綠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12-01 14:51:10
並不是說支持多元成家就是吱吱,
反對多元成家就是蛆蛆,
事實是提出多元成家的人政治立場也許偏向DPP,
但是反對多元成家的基督徒/中南部中下階層極右派保守勢力,
在投票時政治傾向也一樣是偏向DPP。
KMT支持者也許有表達自我立場主張的聲音,
但我相信大多數對這個議題支持/反對的討論本身是無關藍綠的。
本版不少政治立場泛藍的版友,
也同樣支持這個法案可以佐證,
不過他們不會上街頭或是跟他人為了這個議題起爭執爆衝突就是了。
另外昨天的遊行主辦單位自稱三十萬,
警局也都估計十萬,
有少部分媒體抹黑打折到剩下五萬,
這個數據太誇張了,
看某報立場很明顯只怕也是政治立場作祟。
置於某鈑手轉錄砲彈菜刀王文章還瞎扯到這是馬狗陰謀,
說證明馬狗動員能力低落,
那更是完全將事件抹黑泛政治化的腦補無意義反智言論不值一晒。
總之支持/反對多元成家這個議題本身,
根本無關藍綠,
甚至可以說會跳出來大吵大鬧爭的面紅耳赤的雙方,
其實私底下都是綠的。
事實上昨天支持與反對雙方都有申請路權上街頭抗議,
不過相距不遠的雙方人馬,
幾百VS上萬,
高下立判。
不過我還是認為反對多元成家不等於歧視同性戀,
有些人真的太敏感了,
我之前也不過在臉書上講說如果開放同性戀家庭收養子女,
子女可能在成長的過程中受到霸凌,
導致性格因此受到傷害而扭曲,
動態時報上突然就被一群陌生人圍剿,
逼得我立馬刪文道歉,
原來是因為有人未經允許將我的文轉錄到甲社團糾眾來鬧我的頁面。
某些人總是自認委屈認為受到其他人歧視,
而對其他人都不友善、抱持敵意,
其他人無惡意的小小動作都能引來一大群某些人激動的對待,
其他人怎麼對某些人友善?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3-02-01 14:56:00
歧視是一個天經地義的事情 只要是人類一定無法平等看待想辦法化解他人誤解才是真的 哭哭被歧視其實沒啥意義化解掉因為誤解引起的歧視才是真的 而非去圍剿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3-02-01 14:57:00
哭哭被歧視 哭再大聲 別人一樣歧視啊 -_-a
作者: ct13723 (獨孤求敗)   2013-02-01 14:58:00
說你歧視就歧視 大人塊鍘了他
作者: jokem (紅包)   2013-02-01 15:01:00
跳出來說別人岐視他.......那就真的別怪我了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3-02-01 15:05:00
可是哭哭被歧視也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啊 只是於事無補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3-02-01 15:06:00
你因為他哭哭所以歧視 那可不是天性的範圍了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5:06:00
這個議題一開始我最不能接受的是言論基礎建立在歧視之上但又不肯認說自己正在岐視的某些人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5:07:00
相對一開始就擺明[我就是討厭甲]的 我反而認為還ok 因為言論自由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3-02-01 15:08:00
「歧視」這兩個字被賦予太多負面意義了。明明只是天性所以每個人都急著把這兩個字像屎一樣快點揮開我也會歧視啊 你對一隻貓跟一隻蟑螂會不歧視嗎...我一樣會看到某些人特別排斥 甚至無意識傷害他人啊...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3-02-01 15:09:00
放開心胸 能理解自己在他人眼中的確「不一樣」很重要的
作者: akobe   2013-02-01 16:11:00
不一樣就不能有平等的結婚權喔@@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6:13:00
可以有結婚權啊,但不一定平等。因為同性結合做不到異性夫妻結合對促進國家社會正常發展所能做的事。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3-02-01 16:14:00
臉書真的一堆這種我昨天臉書上有支持反修法遊行的幾乎都被亂入了
作者: Crocodylus (奮起狐)   2013-02-01 16:15:00
都不尊重別人有自己論點的人要談大家來建立沒有歧視包容接納的社會 實在頗科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6:19:00
對啊,只要反對你的觀點都會被你用暴力手段對待。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01 16:27:00
我覺得是反過來 一開始是想搞成藍綠 但是後來藍綠各自都有支持者和反對者 搞到藍綠被模糊化了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01 16:28:00
不過這正好可以說明什麼議題都用藍綠區分是多愚蠢的事情正如某脫口秀說的 我可以在某議題態度保守另一議題態度開放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2-01 17:15:00
你歧視我!你的聲音歧視我!你的眼神歧視我!你的長相歧視我!
作者: a2379928   2013-02-01 17:18:00
事實上5萬也是警方給的數字,號稱30萬的真的太扯還是現在都流行聖靈大軍 XD
作者: askemm   2013-02-01 17:32:00
好啦,宗教團開給你5萬讓你六分之一好了,多元團也才500啊
作者: askemm   2013-02-01 17:33:00
你們這群天龍左連人家的聖靈都拼不過,還XD咧。
作者: askemm   2013-02-01 17:36:00
就算5萬也是DPP拼死動員弄火大反美牛反核崩潰秀的數啊
作者: askemm   2013-02-01 17:37:00
人家宗教團出來一下就5萬,真的是情何以堪喔。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7:39:00
宗教團連四大報頭版都買得下去了 這可不是一般等級的動員力
作者: bloodrose23 (兩點關係)   2013-02-01 17:41:00
又怎樣? 知道動員力強大為什麼還要選擇同日拼場?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7:42:00
他們有要[拼場]嗎? XDD在我看來就只是號招一些人想要同時表達不同的聲音
作者: bloodrose23 (兩點關係)   2013-02-01 17:42:00
而且台北市那麼大 市政府 國父紀念館哪兒不挑挑濟南路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7:43:00
而從新聞的報導來看 兩方的聲音都被提及到了 以投入資源來算 我反而覺得這500人賺很大 XD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7:43:00
我覺得扣掉遊覽車,其他大多是自發的不是動員來的
作者: bloodrose23 (兩點關係)   2013-02-01 17:44:00
支持方大咖齊出 還說"只是號招一些人"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7:44:00
有沒有大台北地區沒有教會組織的八卦?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7:45:00
哪些大咖?? 四叉貓? XD
作者: bloodrose23 (兩點關係)   2013-02-01 17:45:00
難怪某相聲劇裡會說"打不贏也可貶稱對方為匪"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7:45:00
朱頭皮啊
作者: bloodrose23 (兩點關係)   2013-02-01 17:47:00
今天世界愛滋日 還是禮拜天 跟昨天也只隔一天 挑今天
作者: bloodrose23 (兩點關係)   2013-02-01 17:48:00
不也很好嗎 真的要親眼看過才知道對比起來窩在濟南路有多窩囊有多囧...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7:48:00
挑今天的話 這500人能不能有地方版的一小角版面都是問題 X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7:49:00
事實上這群人就是佔了記者要[平衡報導]的便宜了
作者: askemm   2013-02-01 17:49:00
上到砲姐麗君等立委、中到朱頭皮都出聲了,說人家咖小....
作者: askemm   2013-02-01 17:50:00
是啦,吱吱本來也都不是啥大咖沒錯X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7:50:00
如果有蔡英文的話我大概真的會說是精英盡出 XD
作者: bloodrose23 (兩點關係)   2013-02-01 17:51:00
所以就是寧可要選在濟南路耍囧 而不是到市府或是紀念
作者: askemm   2013-02-01 17:51:00
其實小央也踹共惹XD不過被老李平衡掉惹X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7:51:00
因為動員人數多所以講的話可以變真理 這種被打臉我以為DPP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7:52:00
及外圍團體已經示範夠多了 XD
作者: bloodrose23 (兩點關係)   2013-02-01 17:52:00
館好好舒舒手腳 至少不要有給人一個鏡頭直接比的機會
作者: askemm   2013-02-01 17:52:00
啊事實上DPP和外圍團體就是這樣看這次的大戰啊
作者: askemm   2013-02-01 17:53:00
500對5萬....不忍說這是什麼公開羞恥PLAY,想虛構都無從愚論起。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7:53:00
500人站遠一點 酸酸就會停止酸他們人少勢薄嗎? XDD
作者: askemm   2013-02-01 17:55:00
不會啊,只是照慣例的笑這群天龍左社運越辦越回去而已啊XD
作者: askemm   2013-02-01 17:56:00
在自認擅長的連署和運動戰線,全被宗教團拉出車尾燈
作者: askemm   2013-02-01 17:57:00
推個進步運動推這麼鳥,枉費社運經驗數十年,真的是丟臉。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7:57:00
所以說了嘛... 站哪根本不是問題 XD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7:58:00
昨天的活動只是讓宗教團體告訴大家什麼叫多數的霸凌 那個圍圈圈的驅魔影片很有娛樂性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7:59:00
其實反對多元成家是理智的人之常情,不需要妖魔化。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00:00
支持多元成家的人應先說服自己血緣家人再來想如何說服
作者: bloodrose23 (兩點關係)   2013-02-01 18:00:00
看來問題是怎麼只有500人...這個差距若只怪反對方動員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8:00:00
會被抓話柄妖魔化 要怪近來一直跳出來的宗教團體啊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8:01:00
把民法的[男女]改成[兩人] 會產生什麼讓社會動盪的漏洞與風險??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01:00
但同性成家在法律上享有異性成家彼此配偶權利義務倒是
作者: bloodrose23 (兩點關係)   2013-02-01 18:01:00
對法案有點疑慮就被大批特批還能怪到宗教團體上...
作者: bloodrose23 (兩點關係)   2013-02-01 18:02:00
這一連串言論怎麼越來越某政黨化了...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02:00
應該要被允許的。但也僅只於法律層面。同性家庭要跟異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03:00
性家庭被放在同樣起跑點上平等對待有其先天不足之處。光是財產可以讓陌生人繼承與分配就夠動盪的了。
作者: bloodrose23 (兩點關係)   2013-02-01 18:04:00
洪仲丘啦 王建民啦 小S啦 陶子啦 看完這些人的新聞後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8:05:00
陌生人? 締造伴侶關係要雙方同意 這會是問題嗎?
作者: bloodrose23 (兩點關係)   2013-02-01 18:05:00
發覺某些人狂打宗教 只能證明他們完全搞不清楚狀況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8:06:00
愛出頭的宗教團體舉不出好的反對理由被笑被打槍 這不是很正常嗎? XDD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06:00
會,因為這影響到先天血親原本法令賦與繼承權的權益。某人對你來說是伴侶,但對你的家人來說可能卻是陌生人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8:07:00
結婚一樣是兩個人同意登記就生效 你怎麼不會擔心錢會被陌生人繼承走?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07:00
之後會發生甚麼事,民視跟三立八點檔演過很多了不解釋
作者: bloodrose23 (兩點關係)   2013-02-01 18:08:00
那就更坐實了支持方打宗教就跟崇禎跟項羽自盡前的遺言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8:08:00
一個人的遺產要給誰不是應該看當事人決定嗎? 為什麼要扯[家人]?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08:00
結婚是兩個家庭的結合,有姻親關係,不是陌生人。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10:00
遺產/債務由血親優先繼承,當然血親不等於有血緣關係。養子、配偶、養父母也在此內。同性婚姻基本上是沒問題的,只是有些租稅優惠例如生育
作者: bloodrose23 (兩點關係)   2013-02-01 18:11:00
一切都是非戰之罪 都是教會宗教團體的錯 不去正視包裹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11:00
補貼、子女教育福利等應該斟酌不該跟異性家庭一樣。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12:00
契約伴侶跟無血緣家屬這兩個則爭議太多,應該從長計議
作者: bloodrose23 (兩點關係)   2013-02-01 18:12:00
付決的問題爭議 還有"台北以外"的社會觀念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8:12:00
同性婚姻沒小孩自然就沒生育補貼、子女教育福利 有誰說要跟異性家庭怎樣一樣法嗎?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13:00
跟家屬不相往來又不是社會慣例與常態,豈能做為對照?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8:14:00
同性婚姻也不是社會慣例與常態啊 (攤手)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14:00
簡單來說不希望開放同性家庭以家庭身分領養小孩。以單身身分領養可以接受。但不能透過領養來賺社會福利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15:00
同性婚姻我覺得OK,反對多元成家一向不是反對同性婚陰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8:16:00
你的意思是同性戀者可以單身領養 但如果結了婚(如果民法修改後)就別想領養??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16:00
依據社會福利法,不管親生還領養都能得到社會福利補貼怕被有心人士濫用而已。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8:17:00
乾脆說領養的人都是為了[賺社會福利]算了 (攤手)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18:00
沒錯啊,小孩身分證上可以單方面註記爸或媽,另一方不詳或空白,但不能註記兩個爸爸或兩個媽媽。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19:00
就算同性結婚後,還是可以各自以單身身分領養小孩的但是家庭身分不可以。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21:00
另外契約伴侶制跟無血緣家屬制真的會造成多P無誤。因為這兩個制度沒有通姦罪,與外人XX不涉及妨礙家庭。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8:22:00
昨天都過了 伴侶制就是一對一 而且跟婚姻只能二選一 今天還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8:23:00
在伴侶制會造成多p (攤手)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23:00
多P又沒犯罪~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8:24:00
而想要多p的人 不用登記成無血緣家屬就能多p到翻了 登記起來要做什麼?
作者: bloodrose23 (兩點關係)   2013-02-01 18:24:00
很簡單啊 國外通姦除罪化但是伴隨死刑級的民事訴訟
作者: bloodrose23 (兩點關係)   2013-02-01 18:25:00
國內除了鼓吹通姦除罪化外還有做些什麼嗎? 被批只要權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8:25:00
宣告自己隸屬於一個多p的無血緣家屬會得到比較高的成就感嗎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25:00
國外通姦除罪化不過民事賠償可以拿走一半財產
作者: bloodrose23 (兩點關係)   2013-02-01 18:26:00
力不想義務/淫亂也不太意外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8:26:00
多元成家哪邊說要通姦除罪化了????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26:00
是不會,但不排除會被有心人士拿來利用。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8:27:00
這個大絕怎麼聽起來這麼好用啊... 不排除連個情境都沒有的不排除 講完就能支撐自己的信念 XD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28:00
例如ABCD(女)跟E(男)是無血緣家屬成員,結果就....BJ4契約伴侶跟無血緣家屬真的沒有通姦罪無誤。我查過了。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8:29:00
ABCD(女)跟E(男)現在不是無血緣家屬成員 要說多p關係的化有變化嗎?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31:00
但是你不會跟你的血緣家屬例如姊妹.....嗯。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2-01 18:31:00
要政府什麼都別管,又要政府什麼都要管.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8:32:00
以你的例子 ABCDE要大鍋炒 現在就能炒了 也不用講什麼多了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2-01 18:32:00
就像要媽媽不要管你念書上網打電動,卻又要媽媽管飯管零花.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34:00
不,以現在例子如果大鍋炒,ABCD可以告E強姦。但多元成家通過後因為是無血緣家屬所以E無罪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2-01 18:35:00
俗話說得好,沒那個____,就別吃那個____.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8:35:00
不是情投意合的性行為 你以為變成家屬就不能告強姦??????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35:00
如果是血緣家屬那更恐怖,就變亂倫了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8:36:00
你沒聽過老婆告老公強姦的案例嗎? XD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37:00
又在放大絕拿社會少數極端案例當對照了...(攤手)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8:38:00
你應該先搞清楚現在[強制性交]罪在夫妻與一般兩人的差異在哪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39:00
總而言之在排除多元誠家可能造成的社會動盪前不該支持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8:39:00
另外 你前面自己講多p沒犯罪 後面又說ABCE可以告E 可以先統一一下你的情境假設嗎?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8:40:00
真是空話集合的總而言之啊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40:00
ABCD告E是告為反性自主,不是通姦妨礙家庭好嗎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8:42:00
有沒有變無血緣家屬就不能告[違反性自主]的八卦?我都跟你講法律已經寫白了 連夫妻都能告強制性交了 你要爭什麼?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44:00
而且不同案例有不同情境,是要統一假設什麼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45:00
我沒在跟你爭什麼啊。事實有什麼好爭的?是你沒看懂我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46:00
所反對的理由跟所提出的可能性假設,一直在護航吧。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47:00
不可否認多元成家讓很多現在是犯罪的行為取得脫罪機會所以在無法抑止這些可能性之前絕對不該讓這些法案通過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48:00
當然也許你還是會提很多少數案例來對照護航,不過還是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49:00
那句老話,有人闖紅燈沒事不等於你可以公然闖紅燈。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8:49:00
我就跟你講 ABCD告E妨礙性自主 不管有沒有無血緣家屬關係一樣都能告 請問一下[取得脫罪機會]哪來的?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18:53:00
(σ′▽‵)′▽‵)σ 啊哈哈哈~你看看你。還是沒看懂。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3-02-01 18:54:00
linhsiuwei:不,以現在例子如果大鍋炒,ABCD可以告E強姦linhsiuwei:但多元成家通過後因為是無血緣家屬所以E無罪你自己寫的因果關係我可不認為有多難懂跳針?
作者: killyou (xxx)   2013-02-01 19:05:00
http://ppt.cc/uYhU 嗯...無血緣家屬?無罪?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3-02-01 19:36:00
話說台灣應該也是無血緣關係無限制 所以可以兄弟娶姊妹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3-02-01 19:37:00
不過我記得美國有些州是禁止這種的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3-02-01 19:40:00
看看那精美的鳴澤唯,不吃嗎?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2013-02-01 20:28:00
我那個推文是回應你的說法,你果然沒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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