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虐殺男童逃死 非常上訴遭駁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3-12-13 08:17:00
虐殺男童逃死 非常上訴遭駁
中央社
被控虐死男童王昊的被告劉金龍遭判刑30年定讞,檢察總長黃世銘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
院今天駁回非常上訴。
最高檢察署目前對此暫無回應。黃世銘曾對雲林縣性侵累犯林國政甫出獄又性侵殺害葉姓
國中少女案提起非常上訴,但也遭最高法院駁回。
非常上訴書指出,法院確定判決量刑過輕,違反比例、公平及罪刑相當原則。被告等人輪
番對年僅2歲幼童灌毒,理應知道會造成被害人死亡,「此屬淺顯易懂之經驗法則」,卻
仍密集以強暴手段灌毒,「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甚明」,但高院卻認為是傷害致死,判
決不備理由、理由矛盾、證據調查未盡及不適用法則,判決違法。
最高法院對於量刑不當、違法採證、對被告有利等疑慮一一反駁。
最高法院認為量刑是事實審(一、二審)權責,除非濫權量刑才可提起非常上訴,況且二
審已根據具體理由量刑。非常上訴也無法對於同一犯罪事實,做出不同評價。
最高法院指出,刑事訴訟法447條規定,非常上訴後,若原判決撤銷更為審判,不能做出
比原判決更重的刑。也就是說,縱使本案非常上訴有理,也不可能將劉男改判死刑或無期
徒刑。
法界人士指出,雖然依法提起非常上訴沒有次數限制,但若未提出新的理由,難以達到實
際效用。
劉金龍等人在民國100年間為阻止同居人的小孩王昊哭鬧,夥同其他3名男子輪流以燒紅鐵
釘燙男童腳底、尖嘴鉗拔指甲、強灌安非他命、海洛因,造成男童昏迷後死亡。一審判劉
金龍死刑,二審改判30年,最高法院7月間駁回上訴,劉金龍判刑30年確定。
http://tw.news.yahoo.com/虐殺男童逃死-非常上訴遭駁-110433280.html
恭喜喔!
事蹟明確的確定逃死逃無期!
確定30年
大概來個
立委德政提案減刑,把死刑減為無期徒刑,無期徒刑減為20年,其餘減刑1/2
然後30年1/2 在來個假釋!
真是他娘親剛剛好!
噁心!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3-02-13 08:23:00
為什麼上訴的檢察官報出姓名 駁回的法院卻沒有法官姓名?
作者: jokem (紅包)   2013-02-13 08:45:00
人拳又獲勝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3-02-13 09:11:00
非常上訴不實審 檢察官也知道 只是要上給家長看的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3-02-13 09:14:00
江國慶冤死案歷歷在目,死刑應該廢除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3-02-13 09:15:00
江國慶是被國民黨政府害死的
作者: MrTexas (德州家康)   2013-02-13 09:16:00
人死不能復生,國民黨政府是殺人兇手國民黨政府殺人不必償命,還有臉執行死刑嗎?
作者: rolandgarros (軟銀四本柱)   2013-02-13 09:18:00
死刑應該廢除是嗎? 白冰冰馬上跑到你家門口...XDD
作者: amimi0629 (★我愛B工★)   2013-02-13 09:21:00
大概是用過失致死吧 不過沒無期真是太可惜了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3-02-13 09:25:00
我是想看DPP推顧立雄能拿多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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